第(1/3)页 ...... 作为一个农村出来的孩子,杰瑞前世很早就精通了各种家务活和农活。 大学毕业留在城市工作后,大多数的时候也是自己做饭吃。 并不是因为觉得外面的饭菜不干净、不卫生,农村出来的孩子可不在乎那个,只是因为自己做饭比在外面吃,至少能省下接近一半的费用。 随着物价的上涨,在城市中如果全靠在外面花钱吃饭,那一天三顿至少要三十多, 那还是吃的一般般的。 稍微想要多吃点荤油,估计得要四十起步。 而自己买菜烧,尤其是去菜市场买菜,再会讨价还价,一般三十多块钱能够他吃两天,还是伙食非常不错的那种。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 这句话原本是为了称赞穷人的孩子比较富人的孩子要更加的懂事,更加能吃苦。 但实际上,那并不是一件值得称赞的事。 因为孩子太过听话懂事,大多数时候只是因为残酷的生活,让他不得不去听话和懂事。 哪个孩子不想要有人疼爱,不想要有人撒娇。 穷人的一辈子已经非常辛苦了,上学有学习的压力,上班有工作的压力,结婚有生活的压力,老了之后又有身体的压力。 唯一没有压力自由快乐的童年,却必须学会着“早当家”。 这就是杰瑞前世非常真实的写照。 所以他虽然称不上大厨,但是一些家常菜还是比较拿手的。 作为一个有着成年人灵魂的人,他当然不愿意平白接受哈斯对于他的抚养和照顾,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他都会主动去承担。 例如做饭、家务以及带艾莎。 当然, 也有部分原因是哈斯这个家伙就是典型的大老粗一枚。 如果杰瑞不收拾家,那整个家要不了两天,就会被哈斯和艾莎弄的一团糟,让有些小洁癖的他看了头皮都要发麻。 至于做饭,呵呵,哈斯做的饭真是倒在小区里,流浪猫都不会去吃的那种。 可想而知,在杰瑞还不能做饭的那段日子里,他们吃的食物是多么的一言难尽!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