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Flower?赴约-《星星上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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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信,有时候我想,这个世界上,会不会有另外几个我,也这样爱着另外几个你。
如果有的话,我多希望他们都是圆满结局。
[楔子?一场豪赌]
“我可以跟你签这个协议,但有一个条件。”
“我早想到了,我爸可以出手救你爸。”
“不,我要你爸,绝对不要救他。并且要把他其他经济罪名落实。”
“为什么?那是你爸啊?一旦落实,他至少要关十年,他的公司也会因为巨额罚款而资不抵债面临倒闭。”
“我知道。”
“那……成交。”
那是封信二十二岁那年的一场豪赌。
赌上的,是他自己的人生。
那一年,爸爸的公司,因为引进风投失败,反而加速暴露了在税务等方面的巨大问题,拔出萝卜带出泥,爸爸一夜间面临公司破产自己入狱的人生反转。
就在那时,叫姚姚的漂亮女人找到封信,要与他谈一场交易。
她是市里某政要的独生女,自小骄傲任性,国外名校毕业,归国不到一年,就未婚先孕。
那大概是一场惊心动魄足以让她粉身碎骨的爱情,但遗憾的是,男人是个浪子,并不想人生尘埃落定。
姚姚放手得洒脱,拿出她官家女儿的手段,她一手为自己安排好后路。
向父亲摊牌,誓死保胎,迅速寻找一个合适她身份的形婚配偶,为这个孩子的出生买单。
这是一个短暂的契约,孩子出生后至两岁,双方将以感情不和为由,解除婚姻关系。
所有人都获得相对有限的体面。
如果要保住那个孩子,还要给他未来的坦途,这大概是最好的方法。
她相中为她搭过一次脉的医生封信。
良好的家世,初露的才华,美好的外形,最重要的是,有一个即将入狱的父亲。
经济一罪,可左可右,关系为大,如果她父亲愿意出手,他没有理由不做交换。
自小跟着父亲浸淫官场,她自信抛却感情,一切皆可算计。
但她到底算错了他。
他与她签下这荒唐协议,却只是为了阻她出手,坚决要将他的亲生父亲下狱。
连那原本该由他继承的市值上亿的封家公司,也不惜一瞬间灰飞烟灭。
她看不懂他,那一瞬曾经心生退却。
“他要领的,远不止这一点罪。”这是他给的唯一一句答案。
说这话的时候,他垂下目光,语声缓慢。
每一个字,都并不怨毒,只是那么沉的悲伤,却让人心惊肉跳。
一个月后,姚姚轻抚自己还未有隆起的小腹,与封信举行盛大婚礼。
婚礼上,男方没有父母出场,他那德高望重的爷爷是c市人人敬上三分的中医界老泰斗,理所当然坐了男方上亲。
老人家不知实情,是封信特意要求隐瞒。
虽然对孙子突然间的婚礼难以接受心生疑虑,但终究还是妥协。
而知情并参与了这场交易的姚姚父亲,在将女儿的手交到那个面色沉静的年轻男人手中时,曾经试图用眼神给他一个含义深刻的警告。
你已没有机会回头。
隔着朦胧的面纱,姚姚抬眼看了看封信,当自己的手放入他的手中时,一阵异常的寒意从相触的肌肤上传来,那一刻她忽然感觉到他的犹豫。
他分明容色未变,但她知道他在犹豫。
一种从未有过的慌乱与狠决在一瞬间扼住了她,没有任何先兆,她反手一把扣紧他的手。
层层叠叠的白纱掩盖了这小小的角力,她极热的手掌和他极冰的指尖纠缠在一起,精致修饰过的甲片狠狠划破他的掌心。
他的眼里清楚的闪过一丝痛楚的神色,但转眼安静。
他们的目光如冰雪压城,在交换誓言的一刻冷冷相遇。
礼成后,她伏在他的肩上,假戏真作的开始哭泣。
16、程安之!!到底是小清新还是重口味你给个干脆的!
“今天好运气,老娘请吃鸡!一只别嫌少,两只笑嘻嘻!”七春一边猛啃鸡腿,一边朝我大抛媚眼。
我拼命的玩手机来忽略肚子的强烈抗议。
“你真的不吃?”她把油糊糊的嘴凑到我面前。
“不吃!”我悲愤的呐喊。
“我跟你说啊,我查过资料,饿肚子最先瘦的,是胸!你就算饿上几天,也只能把你的b罩成功饿成a罩,你本来就没什么料,这下你的男神会更加失望的。”
“不是吧……”我动摇的低头看自己的领地。
“所以嘛,来,陪姐姐啃个鸡腿,反正是你买单……对了,咱还是继续用内在美征服他!”
“你的意思是我没有外在美?!”
“你当然有!谁说你没有我和谁急!来,吃腿吃腿!”
……
和七春吃完鸡腿后直奔今天的目的地,某商场。
我从试衣间里出来。
“哇!好萝莉,适合你的小清新脸!”
“男人会不会喜欢成熟点的?”
“那试试这件。”
过一会。
“程安之,我真诚的收回刚才的目测数据,原来你有c罩杯!佩服佩服!”
“过奖过奖,这种事我也不好意思纠正你……”和七春在一起石头也会变滑头。
“嗯,这件衣服完美的诠释了什么叫欲望都市!我很喜欢!”
“……可是我觉得第一次约会,也许穿保守点更合适……”
……
在鞋柜台。
“这双吧,细高跟,有女人味,显腿长,反正封信也高。”七春递过一双精致的高跟鞋。
“会不会他喜欢娇小点的……”
“那平跟?”
“呃,但是女人味和长腿什么的是所有男人的最爱吧……”
……
五个小时后,商场里七春的咆哮振聋发聩。
“程安之!!到底是小清新还是重口味你给个干脆的!要死要活就这一把定输赢!这一下午老娘的鸡腿都已经被你消化干净了!!”
……
最后终于还是按平时的着装风格,买了条米色羊毛小裙子,一双中跟小靴子,再外搭一件大衣。
当我一起刷卡的时候,七春对着小票上的总和超过五位数的单据直接崩溃了。
“程安之,人家说,女人靠外表得到男人一时,靠内在守住男人一世。我看你这几年真的是脱胎换骨,内外兼修了……要是你的男神不要你,你就娶了我吧!求娶!!”
我暴汗。
“请问七春大小姐,我是何时征服了你的芳心?”
“刚才你刷卡的时候,那气定神闲的霸气……”
“哦……我工作两年还是存了点钱。”
“存了多少?招也是死,不招也是死……”
“还好啦,我也没什么地方花钱,大概就存了个小户型的首付……为什么招也死不招也死?”
“因为同样工作了两年的我,对比自己空荡荡的行囊,忍不住流下了黯然的泪水……今晚我要喝死,别拦我。”
“喝死之前,陪我再去修一下头发……”
那天晚上我没有睡好,想要早点睡,免得明天有黑眼圈,却越是如此,越是无法入眠。
七春真的跑出去了,说是找朋友喝酒,大半夜的才听到回来的门响。
而我的脑袋里乱糟糟的。
时而想起最初在校园里的种种;
时而想起在香港时的各种意外与跌宕;
更多的是想明天的第一次约会,他知道是我吗?他听到名字的时候有没有觉得熟悉?如果他不记得我,我该怎么说;如果他记得我,又记得多少,记得的是哪一次的我……
胡思乱想中,眼皮逐渐变得又涩又痛,我愈发辗转不安。
一直熬到下半夜,终于才睡去。
夜里有梦,梦里不知身是客。
17、恰好我记性很好,所以应该记得全部
西餐厅里的音乐舒缓,像情人间优雅而试探的呢喃,封信先到,他选择了靠窗的一个卡座。
像多年前去送明信片的那一次般,我对着镜子练习了千百次,最后却仍是一片空白。
上午第一次接到他的电话,电话里他的声音温柔而清冷。
“我是封信,把地址和时间发到你手机上好吗?”
我呐呐的答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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