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乔的日记-《小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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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期四

    昨天很平静,教书、做针线,然后在自己的小房间里写东西。小房间很舒适,有灯又有火炉。我道听途说了一些新闻,还被引荐给教授。蒂娜的妈妈好像是在本地洗衣房里熨烫衣服的法国人。那个小不点儿喜欢上了巴尔先生,只要他在家,她就像条小狗儿似的跟着他转。这让他很开心,因为他很喜欢小孩,尽管他是个“光滚(棍)汉”。柯克家的基蒂和明妮对他也很亲热,告诉我有关他的各种故事,他发明的游戏,他带来的礼物,他讲的好听故事。小伙子们好像要戏弄他,他们叫他“老弗里茨[3]”,“德国窖藏啤酒”,“大熊星座”,用他的名字取各种绰号。但他像个小孩儿似的,觉得这些称呼好玩,柯克太太说了,这样他都能蔼然处之,所以大家都喜欢他,尽管他是个老外。

    那个单身女子叫诺顿小姐——富家女,有教养,而且很友善。今天她在餐桌上跟我说话了(我又去大桌子吃饭了,觉得观察人很好玩),邀请我去她房间玩。她有不少好书好画。她认识些有趣的人,显得很友好,所以我也要表现得很和气,因为我也很想交到好朋友。只是这个上流社会与艾美喜欢的那个上流社会不一样。

    昨天傍晚,我在客厅里,巴尔先生进来给柯克太太送报纸。她不在,但明妮像个小大人,很悦人地介绍说:“她是妈妈的朋友,马奇小姐。”

    “是的,她很快活,我们很喜欢她。”基蒂补充说,她说话常常令大人难堪。

    我们互相鞠个躬,然后我们都笑了,因为前面古板的介绍和后面坦诚的补充存在相当滑稽的反差。

    “哈,对了,我听到这两个小淘气在惹你生气,马奇小姐。如果她们还要这样,叫我一声,我就来。”他说着,皱了一下眉,露出恐吓的样子,这又把小东西给逗乐了。

    我答应说可以,然后他离开了。似乎命中注定我要反复见到他,今天我出来时路过他的房间,雨伞柄不小心碰到了他的门上。房门马上被撞开了,只见他穿着晨衣站在那里,一手拿着一只蓝色的大短袜,一手拿着针线。我忙做解释,匆匆离开了,他却一点也没觉得不好意思,挥挥手,袜子什么的仍拿在手上,大声而愉快地说:

    “今天是个好天气,适合出门。bonvoyage,mademoiselle.[4]”

    我一路笑着走完楼梯,但是一想到这个可怜的人还要自己补衣服,不禁有点伤感。德国男人会刺绣,这我知道,但织补袜子是另一码事,这可不是那么优雅的事儿。

    星期六

    没什么别的可写了,就写写拜访诺顿小姐吧。她的房间里尽是些漂亮的东西。她很可爱,把宝贝都拿出来给我看,问我愿不愿意偶尔跟她一起去听讲座和音乐会,做她的陪伴人——如果我喜欢这些东西。她要施恩于我,我敢肯定,柯克太太把我们的情况告诉她了,对方当然完全是出于善意的。我自尊心极强,但来自这些人的这种恩惠我觉得不是负担,所以我很感激地接受了。

    我回到育儿室的时候,起居室里很喧闹。我朝里面看了一眼,只见巴尔先生四肢着地爬着,蒂娜骑在他的背上,基蒂手持跳绳牵引着他,明妮在给两个小男孩喂芝麻饼。他们在用椅子围成的笼子里叫着跳着。

    “我们在玩动物游戏。”基蒂解释说。

    “他是我的象象!”蒂娜抓住教授的头发说道。

    明妮接着说:“星期六下午,弗兰茨和埃米尔都来,妈妈总是随便我们玩喜欢的事,是不是,巴尔先生?”

    这个“象象”坐起来。他的神情和每个小孩一样认真,一本正经地对我说:“我保证是这么回事,如果声音太大了,你就‘嘘’一声,我们会轻声一点的。”

    我答应了,只是让门开着,跟他们一样地觉得挺有趣——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有意思的游戏呢。他们玩捉迷藏,玩打仗游戏,又跳舞又唱歌。直到天色开始暗了下来,孩子们都上了沙发,挤在教授的周围,开始听他讲童话故事,诸如送子仙鹳到烟囱顶上啦,做好事的小“家神”乘着雪片下凡啦。我真希望美国人能像德国人那样淳朴自然,你们呢?

    我太喜欢写信了,要不是考虑到经济问题,我会一直唠叨下去的。尽管我用的是薄薄的信纸,字也写得很小,可一想到这封长信要花去的邮票费,我就颤抖抖的。艾美的来信你们看过后请即刻转寄给我。我的小消息跟她的灿烂游记比起来要平淡得多,但我知道你们会喜欢的。特迪学习很用功,没时间给他的朋友们写信吧?替我好好照顾他,贝丝,并请告诉我那两个婴儿的情况。我非常爱你们每一个人。

    你们忠实的乔

    又及,看一遍这封信,发现巴尔居然占了很大的篇幅,但是对奇怪的人,我总是兴趣盎然,再说也确实没有东西可写。上帝保佑你们!

    十二月

    我的宝贝小贝丝:

    由于这封信写得乱乱的,我就直接寄给了你,它可以让你发笑,让你了解我的一些情况,尽管很平淡,但也相当逗人。就为这一点,快乐起来吧!经过艾美所谓大力神般的努力,经过智力和道德上的耕耘,我灌输的幼稚观念开始发芽,小小的嫩枝遂人所愿了。她们不像蒂娜和那两个小男孩那样有趣,但我已尽到了责任,她们也喜欢我。弗兰茨和埃米尔是两个快乐的小伙子,德国人和美国人精神的混血,造就了他们始终兴高采烈的性格,令我十分喜欢。星期六下午,不管在室内还是去户外,都是欢闹的时间。天气晴好的时候他们要出去走走,像是在书院里一样。教授和我得维持秩序,这时候真是好玩!

    我们现在是很好的朋友了,我已经开始跟他上课了。这件事我真是不能左右,整个过程很逗,我得告诉你。从头说起吧,有一天我路过巴尔先生的房间,柯克太太把我叫住了,她正在那里翻箱倒柜。

    “你见过这样的窝吗,乖乖?进来吧,帮我把这些书整理一下。我把所有的东西都给翻遍了,想看看他把我前不久给他的六块新手帕怎么样了。”

    我进去了。一边帮她整理着,一边打量着周围,这可真是一个“窝”。满屋子的书和纸,壁炉架上的海泡石烟斗和旧笛子,像是不能用了,一只没有尾羽的鸟邋遢得很,在一边窗台上叽叽喳喳地叫着,另一个窗台上摆设着一盒小白鼠,稿子上搁着半成品的船只和几根绳子,壁炉前烘着脏兮兮的小靴子。到处是两个得宠小男孩的斑斑痕迹,他把自己变成了他们的奴隶。经过好一番折腾,才找见三条手帕,一条盖在鸟笼上,一条满是墨水,第三条因为用作垫布而被烤得焦黄。

    “这么个人!”性格温和的柯克太太笑着说。她把这些遗存物放进了碎布袋,“我猜想另外三条被撕成布条做船索了,或者包扎割破的手指,或者做了风筝的尾巴。真是糟糕,但我又不能责备他。他漫不经心、脾气温和,让那几个男孩骑在头上作威作福。我答应给他洗洗补补,可他忘了把东西拿来,我也忘了查看,所以有时候他的境况很糟糕。”

    “我来替他补吧。”我说,“我不在乎,他也没必要知道。我喜欢——他那么友善,经常帮我拿信,借我书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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