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因果关系-《从律师开始的东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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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一先生对我这个小舅子也非常好,平常的时候经常帮助我们家,他还出钱,让我在神田开了一家京都料理店。

    他对我很照顾,要是他跟姐姐走到这一步之前,能找我聊一聊就好了。

    我姐姐的问题真的很大,这一点我也是深有感触,只是我没想到会走到这一步,我当时应该要注意到的才对。”

    第二个出庭作证的是作为受害者的弟弟,也是被告人樱小路要一小舅子的刈谷川。

    对方一出庭说的话,虽然表面上看好像是在维护樱小路要一,表明对方是一个很好的人,而作为受害人的姐姐樱小路雫却有很大的问题。

    但是背地里的意思完全就是把樱小路要一当做杀害自己姐姐的凶手一样。

    常磐庄吾看了一眼,站在法庭中央的刈谷,对方也是一个重要人物之一。

    樱小路要一被关起来之后,家里面的钥匙等一系列东西都委托由他来保管,包括作为案发现场房子的钥匙,还有樱小路要一的财产。

    常磐庄吾曾经多次联系刈谷,想要去案发现场看一下。

    但是刈谷接到电话之后,总有各种各样的原因推脱,导致到现在为止这些事情都没有成功。

    而他最大的借口是因为本身他人并不在东京,而是在神田,而父母身体不好,父亲更是因为女儿死一直在住院,所以一直没有时间来东京。

    便一直没有带常磐庄吾他们前往案发现场。

    虽然常磐庄吾他们在案发现场所在的小区已经转过一圈,但是真正作为案发现场的房子却一直没有进去过。

    本来常磐庄吾以为对方连这次庭审都没有参加,没想到去作为检方的证人出席了。

    “被告人性格如何?”乌田检察官对自己的第二个证人刈谷问道。

    “平时很温和,是一个很好的老好人,不管对谁都很照顾。”

    乌田检察官听到这话笑道:“也就是说有不温和的时候吗?”

    刈谷听到这话,继续回答道:“一起打游戏的时候,要一先生,如果输了的话,就会非常生气。

    有时候也是一个容易上头冲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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