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因果关系-《从律师开始的东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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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磐庄吾听到对方的话,用手指敲了敲自己的大腿。

    按照对方说的话,法官很容易就相信被告人樱小路要一是那种平时很温和,但是一旦触及到某些事情就会冲动杀人的类型。

    完美的符合了这个案子检方逻辑链条上面凶手的特质,作为检方的证人,说的话还真是好。

    乌田检察官问完之后,法官对作为辩护律师的常磐庄吾问道。

    “辩方律师有什么要问的吗?”

    “有。”

    常磐庄吾听到这话,点了点头,表示自己有疑惑,要对证人进行提问。

    常磐庄吾一边说着一边就站起来走到了刈谷旁边,笑着看着这个第一次见面的刈谷。

    “刈谷先生,你刚才说,樱小路要一先生跟你打游戏,如果输了的话,就会很生气。

    我想请问一下,是每一次打游戏输了都会生气吗?”

    刈谷听到这话愣了一下,稍微思考了一下,说道:“并不是每一次,有的时候会。”

    “有的时候是什么时候?频率高吗?十几次当中有一次?还是经常性的?两次当中就有一次?”

    “我记不太清楚了,因为大多数时候打游戏,我并不是能打得赢樱小路先生,但是他输了游戏之后确实会很生气。”

    常磐庄吾听到这话,笑着说道:“所以说樱小路要一和你打游戏,只是偶尔输了的时候,偶尔发了一次火,是一个极小概率的事情。

    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就像打高尔夫一样,偶尔有一次一直顺风顺水的,结果到最后的时候一直进不了洞,反正让对方赢了。

    会生气的话也很正常吧,毕竟这是人的正常反应,这个是所有人都有的情绪。”

    因为法官是一个比较老的老古董,平时的兴趣就是打一打高尔夫,所以常磐庄吾才用这种方法来举个例子,以便对方可以听得更懂一点。

    “可是这种在很多人看来都是正常反应的事情,毕竟偶尔遇到个挫折所有人都会发火生气。

    为什么会让你得出一个樱小路先生是一个很容易上头冲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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