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一二章 我儿子永远是我儿砸 4-《快穿之攻略都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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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谁啊?娘?”

    她指的是跟在小娘养的女主方欣雅身边的男孩子,那个看起来十二三的男孩子,长相英俊,小小年纪就很是沉稳,关键是跟方欣雅从小一块长大,青梅竹马。

    “那是温莎留学同学的儿子,夫家是咱们南边的郑系军阀。他是郑大帅的儿子,郑少帅。怎么,看着很不一般吧?比着明安怎么样?”凤歌随口问着,闲的无聊,不就是比丈夫,比儿子,比首饰,比衣服....

    说起来,温莎能留学,家里也是有家底的,但奈何有个好赌的弟弟,等她留学回来,家底都被败了个干净,不然也不会盯上方大帅这个中年大叔了。

    晓馥当然觉得自己的小弟最好,“不过是个半大小子,哪里能比的上咱家明安。”

    她用养的嫩白的手指摸了摸儿子的小脸,“更比不上我的小恺了,是吧娘?”

    凤歌无奈,这个女儿真的养废了,这个风起云涌,枭雄叠起的年代,她就只记得丈夫儿子,关心自己的小家。

    “是是是,比不上咱们的小恺!哎呦,小恺恺,我的小外孙,给我抱抱。”凤歌抱着肉嘟嘟的外孙,完全不搭理正一副仇恨的模样看着她们母女的方欣雅。

    大帅府是城里最大最豪华,也是防守最严密的地方,这几年在凤歌的强势要求下,明安已经进入方系军阀中成为一个中上层军官,手下也有两万人马,实打实的少帅。

    跟不用说方杜进只有这一个儿子,他很顺利的收拢了不少派系中人。

    温莎这几年也渐渐失去了年轻水嫩,更不用说她一直执着于生儿子,吃了不少乱七八糟的偏方,整的人都一脸菜色,方杜进看到她就躲。

    凤歌则是保养有道,越来越年轻,越来越光彩照人,方杜进几乎每天都是要住在方夫人的屋里。

    将近中午,来的人越来越多,凤歌老神在在的坐着,根本就没有招待客人的觉悟,明安和女婿都忙的没时间喝口水,满城里有身份的人都来了。

    不一会,凤歌的身边坐满了各家的太太,太太们都带着娇羞万分的女儿们。

    其中的意味不言而喻,“娘,那就是陈小姐。”

    陈家的小姐,陈颜,长的却是花容月貌,听说是在岛国留学,学的是医术。

    “这就是陈小姐吧?长的跟朵花儿似的,陈太太这是怎么养的?我也学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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