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女主出生了,取名方欣雅,凤歌完全不在意,不过是个女孩子,就算以后本事不俗,方明安也完全可以更不俗。 更何况在这个世道上,男孩子总归是比女孩占便宜的。 十年过去,鉴于方晓馥实在是没有什么脑子做出什么成绩,凤歌考察了一个各方面都很合适的军官,就将女儿嫁了出去。 她的眼光毒辣,这个军官年纪轻轻的很有头脑,但做事有原则,对晓馥很好。 一眨眼,儿子都二十了,这天正是凤歌这个身体的寿辰。 方府里很热闹,晓馥抱着儿子一大早就来了,一脸幸福的依偎在母亲身边。 “娘,外面的事,您听说了吗?” 凤歌淡淡的:“什么事?是那个老东西又包了哪个戏子?还是又抢了哪个民女?” “都不是,听说城里广发银行的东家陈老爷,他的独生女留学回来了。” “嗯???” “女儿要说的是陈小姐在街上遇到了小偷,正好小弟英雄救美,又得了一个知己!” 方晓馥一旦闲了,就非常八卦,她头上戴着新首饰,身上穿这女婿买的新衣,怀里抱着大胖儿子,人生得意。 “唉,你说小弟他到底喜欢哪家的淑女?都这么大了,也该娶个媳妇了。娘您难道就不想抱孙子?” 凤歌撇了她一眼,“他还小,急什么,男子汉大丈夫先立功建业,再娶妻生子,很正常,再说年轻人现在都讲究自由恋爱,新思想,我这个老婆子还是不管这个闲事了。” 方晓馥一顿,这跟她的设想不一样啊!当娘的那个不想着抱孙子?不过她还是想努力努力,“那娘您想要个什么样的儿媳妇啊?” 凤歌呵呵一笑,“你弟弟喜欢什么样的,我就要个什么样的!儿媳妇又不是跟我过一家子的,我想要有个什么用啊!是吧,乖女儿?” 晓馥笑着拍了拍怀里的孩子,没有反驳,也没有后面的话了,看来他三姨家的打算是不成功了。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