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萧北辰呆呆的站在原地,如遭重击。 快则三个月……慢则三个月。 别人说这话,萧北辰不信。 但十三姨说,他不得不信。 自己的手,都是在十三姨的帮助下治好……更何况其他。 慕紫嫣握紧萧北辰的手,想说点什么安慰的话,却说不出来。只是紧紧的握着她的手。 谢瑞……太悲苦了。 许久,萧北辰才缓过神来:“我的婶婶啊,我本想让你亲眼看见我重建龙山萧氏的那一刻。可是我此番归来,纵然我是萧北王……要想弹定淮东一十八行省的大局,横推幕后元凶。没有一两年的时间也做不到啊……” 这是实话。 萧北辰固然是北凉的萧北王。 北凉也的确有七十二域,土地广袤,纵横数万里。 但这里毕竟不是北凉。 淮东也有一十八行省啊! 一十八个行省!! 有多少豪门士族,多少强者啊! 当初爷爷萧乾龙耗费半生的时间,才完成从中海开始的北伐,定鼎龙山萧氏。带着萧氏跻身淮东超一流的豪门世族。 萧北辰此番南下,没一两年是不可能完成北伐的。 而且,北凉王府也不是萧北辰的私人势力,那是北凉公器。有驻守北凉七十二域的神圣使命。又岂是萧北辰能肆意调动使用的? 更何况,萧北辰此番南下,已经辞去了萧北王的职位和名号。 北凉本就派系复杂,明争暗斗不断。 但凡到达顶级豪门的世族,哪个不是明争暗斗? 更别说北凉王府这种滔天大物了。 抽了两根烟,萧北辰冲慕紫嫣:“紫嫣,传令陈国华,加快中海萧氏府邸的重建工程。两个月内,我要看到一个和往常一模一样的中海萧氏府邸。” “两个月内,我要迎回二叔的尸首,把参与灭亡中海萧氏的所有人,屠戮殆尽。带着他们的人头,重开中海萧氏。既然无法让二婶见到龙山萧氏重开之日,就一定要让二婶看见中海萧氏重开!” …… 接下来几天时间,萧北辰除了指点刘琪等人修行之外。其余所有时间都扑在了金瑞医院的特护病房。 陪着谢瑞说话,聊天。 和她讲述开心的事情。 谢瑞身体好转之后,可以坐在轮椅上。萧北辰便推着轮椅,带着她去见过中海的各个地方。 烟波湖,大雁塔。 还带着谢茹去江中叶府,见到了谢文华和谢茹。 兄弟姐妹相见,分外亲切。 其乐融融。 特别是谢文华和谢茹,见到谢瑞后别提多高兴了,当场表示要谢瑞留在叶府。以后再也不分开了。 谢瑞自然心情大好。 萧北辰站在旁边,看着三兄妹其乐融融的模样,特别是见到二婶脸上浮现出来的那种笑容……心中释然很多。 或许,让二婶暂时留在叶府,对她来说……暂时是最好的归宿。 打定主意后,萧北辰和慕紫嫣商量起来。 原本萧北辰和慕紫嫣决定,等谢瑞出院后就接到烟雨楼去暂住。 但在叶府,谢瑞显然更开心。 两人简单商议就决定让谢瑞留在叶府更合适。 敲定之后,慕紫嫣到处买家居用品,给谢瑞倒腾起来。期间张岚和慕天豪都带着礼物上门拜访,这可把谢瑞高兴坏了。 谢瑞倒是没过问任何关于慕紫嫣的家世问题,只是一个劲的说慕紫嫣好,和北辰很般配。 紧跟着,谢古阳下山看望谢瑞这个女儿。 父女俩,紧紧拥抱。 泪流满面。 萧北辰看着这一切,暖在心中。 从那一天开始,叶府总是充满了欢声笑语。萧北辰看谢瑞彻底融入了谢家的生活,来往的次数也就渐渐少了。但仍旧坚持每天过来陪谢瑞说说话。 想问询当日中海萧氏灭亡的经过。 可萧北辰于心不忍。 谢瑞身为中海萧氏灭亡的亲历者和受害者,好不容易走出阴影,回归正常的生活。 萧北辰又怎么忍心再次揭开她的伤疤?让她再疼一次? 这天夜晚,萧北辰陪着谢瑞入睡之后,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 婶婶,你好好睡吧。 明天,我就要去西陵了。 你好好休息,很多事儿,交给我去做就好了。 只是,明天我恐怕没办法来看你了。 心中喃喃念叨着几句,萧北辰才起身离开。 走到叶府大门口的时候,谢茹忽然追了上来:“萧北辰,你等下。” 萧北辰停了下来:“有事吗?” 谢茹拿出一份很厚的信封,递给萧北辰:“这是妹妹写给你的信。” 萧北辰一愣:“给我的?” 谢茹叹息道:“萧北辰,你虽然让我们瞒着妹妹,不要让她知道你接下来要去做的事情。但她是你的亲婶婶啊。你的想法,她又怎么会不知道呢?” “她知道你明天要去西陵,所以给你写了一封信。” 把信件塞给萧北辰后,谢茹便走了,留下一句话。 “很多事儿你想好了要去做,那就去做吧。你放心,我会照顾好妹妹。不必担心。” 萧北辰走到门口的一棵古槐树下,迫不及待的拆开信封,借着路灯翻阅起来。 最熟悉的字迹,跃然纸上。 没错,是二婶的笔迹。 不过比五年前少了几分锋芒,多了一些厚重。 ——北辰,我萧家的好孩子。 这一次能再见到你,婶婶便觉得此生已经知足了。 我和萧白夜的孩子从小就战死在了狼牙山,从此没有再生育。从那时候开始,我便把你当成了我自己的孩子。因为我太过宠爱你,导致你妈妈对我颇有微词,还有些吃醋的味道~ 你妈妈和你的感情从小就不好。 她排斥你,冷落你,严厉苛责你。甚至从小到大都没和你说过几句话。 好几次你犯了错,你妈妈用鞭子抽你。 但请你心中不要有怨气。 因为,你不懂你的妈妈。 很多事儿,长大后你就会明白。她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母亲! 看到这里,萧北辰忽然面色凝重,脸都扭曲了。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