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借着圆柱的掩护,布拉德躲在最黑暗的角落,压低沿帽,那双不带一丝感**彩的眼睛,静静盯着楼下,伺机而动。 瞧见自己的名字震慑住了在场的所有人,嘴角翘起了一个微笑的弧度,心中不免得意,不过这微笑只残存了不过半秒,他便颔首,叹了口气,幽蓝的瞳孔中,显现出一抹哀怨。 他想起,第一次杀人,是在十八岁那年,有个公爵设局害死了他父亲,当时他正积极响应军队的征召,在整装离开家乡的路上,听到这个消息,他险些栽倒在泰晤士河畔。 几行泪,从他的眼角,顺着脸庞滑下,跌落进了泰晤士河,与那些河水一起,奔向看不见的远方。 在泪水消失的时候,曾经一腔热血的他,也随之飘散。 他提起自己的军刀,花高价买了一匹最快的马,回乡。 公爵庄园里的守卫,大约有两百名,他没傻到直接冲进去,一直在外面的树林里躲着,直到深夜来临,才翻墙而入。 他本身也是个贵族,所以他知道庄园主人的房间一般在什么位置,他一共找了四间房,每进一间,他便悄悄来到床边,凶残地将匕首插入对方的脖子,丝毫都不手软。 在第四间的床上,他终于找到了那个络腮胡老家伙,老家伙的怀里还抱着个至少小二十岁的美人儿,裸身,挺享受的入睡姿势。 见到这一幕,他的怒火瞬间升腾起来,丢掉匕首,唰的一声抽出长刀,砍中仇人的脖子后,用力把那还未来得及睁开眼的头颅割了下来,鲜血喷涌,浸染了床单,也溅上了女人的脸,把她给惊醒了。 尖叫。 这一声,堪称凄厉,响彻在整个庄园之中,就连栖息在城堡顶端的不知名鸟类,也扑腾翅膀四处乱飞。 睡梦中被惊蛰的两百名庄园守卫,翻身而起奔了过来,听到嘈杂的动静,他立刻跳窗逃跑,连那女人都忘了杀掉,没想到,她竟然认出了自己。 汤姆森家族的布拉德,被称为最有骑士精神的贵族子弟,她曾在王室宴席上见识过他的风采。 第二天一早,通缉令签发,他知道自己走上了一条不归路,于是趁着士兵还未全城搜捕,流进港口偷偷爬上了一艘货船,被运到了荷兰的阿姆斯特丹港。 踏上那片土地之时,他的杀手生涯便开始了,起初是为了赚钱养活自己,后来支撑他的渐渐变为了恨意,对社会对富人的恨。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