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张欢这一首rap,除了大段大段的魔都话之外,还有rapper都喜欢夹杂的英语。 当然,也还少不了国语。 虽然大部分是抓瞎的,倒也不影响人们觉得这很有趣。 直播间里的观众,看到魔都本地人翻译的歌词之后也明白。 原来,这家伙又想前女友了。 所以,根据这些信息可以得出来的结果是,他这个前女友从小在魔都的弄堂里长大。 跟所有人的小时候一样,会跟邻居们的同龄人一起玩游戏。 哪怕是小时候的玩伴经常耍赖,长大后回忆起这段童年,也还是同样会怀念这样的玩伴。 就因为从小在魔都长大,所以才喜欢吃魔都的各种早餐。 才能带着张欢去那些不显眼,一般人都找不到却很地道的店。 “我去,原来是这么个意思啊。” “听你们这么一介绍,我也想起我的童年来了。” “小时候真傻,居然天天盼着快点长大。” “张欢都用魔都话说唱了,不知道他这位前女友听了会是什么反应。” 魔都话并不是每个人都听得懂,所以绝大部分人对这首rap的反应也就是,非常有趣。 不过,对于真的是从小就在弄堂里玩耍长大的人来说,那就完全不一样了。 这也就是为什么,张欢把它定义为王炸的原因, 一副王炸得凑齐两个王,前面这些歌词只能算一个。 另一个则是,同样是魔都话念出来的童谣。 ·摇啊摇 摇啊摇 摇到外婆桥 ·外婆叫我好宝宝 好宝宝 好宝宝 ·我叫外婆洋泡泡 …… ·笃笃笃,卖糖粥 ·三斤核桃四斤壳 ·吃侬个肉,还侬个壳 这样的童谣一出来,魔都本地的观众又一次震惊了。 “卧槽,这张欢都会?” “我小时候听过,不过那真的是小时候的记忆了。” “他这前女友到底教了他多少,已经快比我这个魔都人还要魔都人了啊。” “惭愧,同样作为魔都人,对我来说这些童谣都已经非常模糊了。” 就张欢此时表现出来的这些,要说他是个土生土长的魔都人,谁都不会怀疑。 但偏偏,他却不是。 等他表演完了,小洒和冰冰第一时间凑过说的就是——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