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二章 飞上枝头的前女婿-《穿书七零:我有一栋百货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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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还是不够。

    比起要还的三百多,他还有一百块的差距。

    想到明天还不上钱,可能会影响到自己的前途,赵建华实在没了别的办法。

    他宿舍有一个二代,家里有权有势还有钱,根本不缺钱花,光是皮鞋就有好几双,每天都穿不一样的出门。

    还有钢笔手表这种要专门的票才能买的可以称之为奢侈品的东西,他也有好几件,经常拿出来显摆。

    赵建华早就羡慕对方有一块手表了,他本来还计划着,等放暑假回家的时候,自己也买一块儿带回去,到时候好在家人邻居面前显摆显摆。

    现在可倒好,他手表票还没有弄到,这买手表的钱就得先还回去了。

    赵建华望着对方光明正大放在抽屉里的手表,犹豫了半晌,还是伸出了罪恶之手。

    不止如此,他连对方的钢笔也没有放过。

    拿着这两样东西,他去黑市换了一百二十块钱,勉强凑够了要还给春华的钱,就急忙去找许校长了。

    他以为,只要自己还钱的速度够快,就能让许校长和教导主任对他的看法有所改变。

    但他不知道的是,在他敲门的时候,许校长正在写他的退学书。

    这样的学生,华清大学是留不住了,正好用他来杀鸡儆猴,也算是发挥他最大的余热。

    “许校长,钱我已经凑够了,我现在就能还给春华。”

    “好。”许校长放下手中的笔,将写了一半的退学书压在一堆资料下面,对赵建华道:“我陪你走一趟。”

    顺带着,许校长还让人喊上了徐婉宁。

    徐婉宁没想到这才短短半天时间,赵建华就凑齐了钱,十分热心地在前面带路。

    “春华和玉琴婶子他们如今就在前面的徐家铺子酒楼暂住,不远,走路七八分钟就到了。”

    赵建华十分看不惯徐婉宁,要不是她多事,他也不至于将所有的积蓄都搭上,还得偷拿别人的手表和钢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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