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十一章 讨贼檄文、百日破辽!-《蜀汉》


    第(3/3)页

    经过八十多日行军的魏军,终于是到了右北平。

    再往前,便是辽西了。

    而辽西渡过辽水,便是辽东地界了。

    “大将军,辽东的形势,并不似大将军所想的一般发展,公孙渊诈降赚得公孙恭,其在襄平,将公孙恭囚禁住,并且用一个月的时间,彻底整合辽东各地势力,如今在辽隧囤积重兵,似乎有意防备我大魏。”

    牵招的脸色并不好看。

    原本在司马懿的构想之中,攻伐辽东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

    但是现在看来

    不是如此了。

    人家有防备,重兵把守。

    要想攻取,恐怕要付出不小的代价。

    而若是付出的代价太大了,恐怕便是拿下辽东,也没有多少功劳。

    牵招很是郁闷。

    说好了刷功劳呢?

    现在刷个屁?

    看起来就是一个硬仗啊!

    “此事在我的预料之内,无须惊慌。”

    司马懿淡定从容,听完这个消息,脸上丝毫没有慌乱之色。

    众人观之,原本有些人的惊慌失措,渐渐便也就平复下去了。

    “辽东公孙家所部,乌合之众而已,我大魏精兵数万,水路并进,其岂是对手?何故未战先怯,岂不是涨别人威风,灭自家志气?”

    司马懿冷哼一声,再说道“我已经向陛下夸下海口了攻伐辽东,往百日,攻百日,还百日,以六十日为休息,如此,一年足矣。如今已经去了八十日,我们还有一百二日拿下辽东的时间,时间上很是充裕。”

    主帅如此自信,自然是让手下人也倍感振奋。

    见低迷的士气已经是起来了,司马懿继续说道“征讨辽东属于劳师远征,从洛阳到襄平距离三千里以上,虽然在冀州和幽州南部的前线地区也能得到补给,但有辽西走廊、辽泽和辽水三道天险的阻碍,保持粮道通畅并不容易。

    陛下愿意劳师远征,给你我挣得功名的机会,我等便要紧紧抓住。”

    司马懿环视众人,继续说道“人的一生,能够翻身的机会,不会太多的,只要你能抓住,便能一飞冲天,而这个机会错失了,下一次,这个机会什么时候来,谁知道呢?兴许这一辈子,便再也没有翻身的机会了。”

    “大将军此言有理。”

    张辽当即站起来附和。

    “建功立业的机会便就在眼前,诸君难道不奋起杀敌,为自己挣得安身立命的富贵?”

    张辽这么一说,其余人等,纷纷起身请战。

    “将军,我愿做先锋!”

    “大将军,以吾观公孙渊,如土鸡瓦犬耳!我愿做先锋!”

    “辽隧守将乃是卑衍,无名之辈,吾观卑衍,如插标卖首耳!愿带三千兵,为大将军取来卑衍项上人头!”

    军心可用,司马懿脸上也是露出笑容来了。

    “公孙渊囚禁其叔,在辽东大兴杀伐,我欲以讨贼檄文乱辽东军心,若有投诚者,可免死。”

    攻城为下,攻心为上。

    公孙恭被囚禁的余波,不是公孙渊一个月就能抚平的,他亲手手书的讨贼檄文,先要在气势上压倒公孙渊。

    当即,司马懿便将讨贼檄文拿出来,大声诵读起来

    “讨贼檄文曰

    昔有公孙氏,起于辽东,世代相传,本以仁德为本,抚民以安。然今公孙渊,背离先祖遗训,行悖逆之事,实为天下之耻。

    彼竟敢囚禁其叔父公孙恭,背弃人伦,藐视纲常,使宗族蒙羞,百姓涂炭。其在辽东之地,肆行杀虐,百姓无辜受害,哀嚎遍野,令人痛心疾首。

    公孙渊之罪,有十者,难以尽述。

    一者,背弃人伦,囚禁叔父;二者,残害百姓,生灵涂炭;三者,擅权自专,无视朝廷;四者,聚敛钱财,搜刮民脂;五者,欺压良善,鱼肉乡里;六者,阴谋反叛,图谋不轨;七者,排斥异己,党同伐异;八者,藐视王法,擅作威福;九者,侮辱士人,摧残文化;十者,奸淫掳掠,无恶不作。

    此十罪,天日昭昭,罄竹难书。

    辽东之民,若欲活命,必须识时务,投诚归附,与公孙渊划清界限。

    朝廷有恩,必将厚待;若执迷不悟,助纣为虐,则勿谓言之不预也。

    愿诸君深思,共弃逆贼,共赴国难,以保家园之安宁,以慰先人之在天之灵。

    檄文既出,四海皆知。望诸将士,闻令而动,斩除奸贼,共扶汉室,功成之日,名垂青史,岂不美哉!”

    此檄文一出,百日破辽,难道还会是问题?

    司马懿眼神阴翳,嘴角却是露出冷笑之色。

    公孙渊,你这小子,拿什么和我斗?(本章完)

    inf。inf

    dengbi.net      dmxsw.com      qqxsw.com      yifan.net

    shuyue.net      epzw.net      qqwxw.com      xsguan.com

    xs007.com      zhuike.net      readw.com      23zw.cc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