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卖肉买地-《点化野猪王,我在古代做最大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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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个年代,集市上的油水多的肉最贵,而瘦肉的价格略低。

    再往下就是骨头和猪上下水了,也就是猪肠猪肺那些内脏。

    以老猪如今的等级,打猎轻而易举,而且还有养殖属性加成。

    对陆瑾来说,就算贱卖出去他也能赚到钱。

    所以对这些今天出言帮助过陆瑾的人,他们要哪个部位,陆瑾都一一应下。

    对待他们的态度完全跟前面那一波人不同。

    由于茅草屋没有称子,陆瑾还叫小麻往村长家里走了一趟,将称子借了回来。

    当然,陆瑾还让小麻给村长带上一块上好的肉。

    近500斤的大野猪,不到1个时辰就卖得七七八八,剩下的陆瑾也不售卖,放着自己吃。

    贩卖的过程中,陆瑾还允许一些人家拿粮食和锅碗瓢盆来兑换猪肉。

    卖完肉,此时已经到了正午。

    陆瑾不习惯一日两餐,就让小稻煮上一大锅瘦肉粥。

    撒点换来的葱花,就着葱花的香气囫囵吞枣地咽了下去。

    老猪端着个大海碗咕噜咕噜的狂吃,就像倒水般一下子就一碗,惹得小稻频频白眼。

    吃完肉粥,陆瑾将卖肉的钱银倒了出来,堆在屋檐下闪闪发亮。

    陆瑾仔细数着,最后得到了2873文,接近3两银子,是普通人家将近两年的收入。

    不过今天是因为肉便宜,众人才会买多一点风干或者熏干慢慢吃。

    等下一次就不会三五斤这样买了。

    想在村中卖肉积攒银子根本行不通,一则这儿人不多,二是不太舍得花钱。

    想要赚钱得去镇上,或者县城。

    陆瑾想了想,朝向老猪和小麻吩咐道:“今晚你两个去山上猎几头野猪回来,我们明早带去镇上卖!”

    老猪两人点点头,“我们挑大的猎!”

    吩咐好要做的事,留下老猪看家,陆瑾带着小稻和小麻出了屋。

    在村中逛了一圈,陆瑾选中了村口的一片荒地。

    因为那里足够大,有五十多亩,只是因为那里碎石比较多一直无人购买。

    来到村长陈涛家说明了来意,陈涛一口便应承了下来。

    因为那里土质不好常年丢荒,也没有人愿意耕种,所以陈涛主动降低了价格。

    正常荒地需要2两银子一亩,但这里只需1两。

    “村长,我手头上银子并不多,能不能先给一部分?”陆瑾不好意思问道。

    陈涛诧异的看了陆瑾一眼,“我听你的意思是想将这五十六亩荒地都买了?”

    陆瑾点点头,故意说道:“这荒地碎石太多,出不了多少粮食,所以就想耕种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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