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我们是来还绳子的-《点化野猪王,我在古代做最大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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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觉醒来,已经是日上三竿。

    等洗漱好,一大海碗的烤肉已经被小稻端在了面前。

    “这样吃下去不是办法啊!还是要搞点米回来。”陆瑾叹了一口气。

    先不说顿顿吃烤肉会不会上火,就这早上起来不吃点清淡的,好像还吃不下去,而且老是大口吃肉也会腻的。

    出了门,就见小稻正在指挥着老猪收拾野猪肉,当初见老猪的恐惧早已消失不见。

    而小麻则是将杮子一只只洗刷干净,然后摆在屋顶的茅草上晾晒。

    看着他们忙碌的身影,陆瑾也不知干些什么好。

    等看到背篓和麻绳时也才想起,说好今天要把背篓还给惠娘婶婶的。

    “小稻!”

    “哎,主人您找我?”小稻小跑了过来。

    陆瑾看了看,将两个猪前腿放进背篓里,对小稻说:“跟我去还点东西,有你在方便些!”

    李大娘家还好,可惠娘婶婶那边自己一个男的独自过去不太好。

    要不是小稻这时候还不认识地方,陆瑾就让她自个去了,免得惹出什么误会。

    “好的,主人我来背吧!”小稻边应着,就要将背篓背在她的身上。

    “行了,这点重量我还是能背得动的,你帮我拿着那个麻绳!”陆瑾拒绝了小稻,指着厨房外挂在屋檐下的麻绳。

    “那好吧!主人你大病刚好,要小心些。累了就记得喊我!”

    陆瑾闻言不以为意地笑了笑,原身确实是大病了一场,要不然陆瑾也不会穿越过来。

    但在他穿越的第二天,他的身体早就好利索了,或许这其中有系统的原因。

    两人一前一后地走在村道上,小稻一身漂亮的浅黄衣裙和她那精致的面容,顿时吸引了许多人的目光。

    “这不是昨天跟在陆憨身后的那个小女娃吗?居然长得这么好看!比起县里的大户人家,那些娇生惯养的千金大小姐也不遑多让啊!”

    昨天天色昏暗,许多人都看不清小稻的面容,如今一看,小稻的样貌当是惊为天人。

    那白皙细嫩脸蛋,那凹凸有致的身躯,就像天仙下凡的一样。

    “啧啧啧,这陆憨可是走了什么狗屁运啊,竟然能认识这等的千金小姐!”

    “我就说嘛,昨天胡杨氏为何被扫地出门了,原来有了这等的女子,看来那胡小桃已经入不得陆憨的眼了!啧啧啧…一个是美若天仙,一个嘛…呵呵,要是我,我也退婚啊!”

    “你就瞎说吧!我可是听说了,那胡家想要陆憨那六亩水田当作聘礼,而且要陆憨入聚胡家,陆憨没答应,更是恼羞成怒之下把婚了,可跟这小女娃没关系!”

    “嘿嘿…谁信呐?放着这么漂亮的女娃不要,娶那个胡小桃?”

    “反正不管怎么样,你看这小女娃跟得陆憨多近啊,那娇滴滴的眼神都差不多挂在陆憨身上了。我看啊,胡升那一家打的主意注定是落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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