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案发第三天。 杨霄从毛安平手里拿过笔记本,翻到一张空白页,在中间的位置写上: “……十一月五日,中央公园碎尸……” 然后在靠上的位置写: “……国庆前,蓝光电缆厂发现二十吨电缆被盗…… ……十月十日上午,蓝光厂保卫科到刘宗保家……十月十日中午,刘宗保妻子李芳把孩子送回娘家,十一日后被杀……” 杨霄在李芳的名字下画了一条横线,然后拉了一个箭头,指向“碎尸”两个字。 然后又写下: “……十月七日,刘宗保托朋友带口信要去蓉城,随后失踪……” 最后在正中间写下“包军”两字,同样在名字下画了一条横线,箭头指向“二十吨被盗电缆”。 然后拉了一条线,把“二十吨被盗电缆”与“刘宗保”的名字链接起来。 在“包军”和“刘宗保”之间也有一条线,只不过上面打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所有线索都集中在了这张纸上。 童然和毛安平把脑袋凑过来,看着杨霄在纸上写写画画,两个人都没有开口说话,因为杨霄正皱着眉头思考,他们不敢打扰杨霄的思路。 根据纸上所呈现的内容,这起碎尸案的脉络清晰地呈现在办案人员的面前。 碎尸被发现的初期,办案人员一致认为这是一起具有报复性质的情杀,随着李芳社会关系复杂,长期与多名男性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的情况被查明,李芳的丈夫刘宗保具有重大的作案嫌疑。 特别是案发后刘宗保下落不明,很符合畏罪潜逃的特征。 现在看来也许并不是那么回事。 杨霄在童然和毛安平面前勾勒出另外一种可能: 九月末源台省光华市某建筑公司给蓝光电缆厂发来传真,要求就购买的二十吨电缆出具发票。 蓝光厂核实情况,发现并没有与该公司交易的记录,立刻自检自查,确认封存在仓库的二十吨存在质量问题的电缆被盗。 厂保卫科展开调查,发现把二十吨电缆送到源台省光华市的人是刘宗保。 这个时候第一个关键人物出现了。 十月七日,刘宗保托朋友给家里带回来口信,要拉一车货到蓉城。 他这个时候或许已经得知蓝光厂保卫科在调查电缆被盗的事,不敢回明州市,想要在外面避避风头。 十月十日上午,蓝光厂保卫科干事找到刘宗保家,向其妻子李芳打听刘宗保的下落。 当天中午,也就是蓝光厂保卫科干事离开后,李芳连孩子的衣服都没来得及洗,就把孩子送到娘家,然后独自出门。 她很有可能知道刘宗保盗卖电缆的事。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