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前线聊天室。 好好宣布了一个重大消息:庙街十三少正式出兵倭岛,全面参与国战! 最初大家还没咂摸出味道,有些玩家颇不以为然,一位领主参加国战,需要如此大张旗鼓地在前线聊天室吆喝?即使非鱼领实力相当不错,但平心而论,领地实力与非鱼领伯仲之间的并不少,譬如江南领、丰产领、湖州领、笑梅领都有参战,只是由于距离的原因大多还没抵达战场,也没见好好专门在前线聊天室煞有介事地说道。 那些玩家显然是误会了,等好好说完,所有人都明白了这意味着什么。 庙街十三少这次出兵,并非以领主身份参战,而是以东海相身份参战。他派出的部队,也不是非鱼领的领主部队,而是清一色的东海国重装步卒,庙街十三少承诺,愿派遣最多高达16000人的重装步卒,前往倭岛打国战。 如此一来,东海相将是继辽东太守公孙度之后,大汉第二位参战诸侯。 直接拍出16000名重装步卒,如此大手笔,亮瞎无数钛金狗眼。 据辽东玩家透露,辽东太守公孙度这次动员的部队,顶多在3万左右,东海国这次动员部队数量虽不及辽东,但这支重装步卒实力着实非同小可,一定程度上,具备改变倭岛战场平衡的绝对实力。东海军参战后,倭岛战场敌我战力严重不对等的情况势必发生改变,这个消息让大家雀跃不已。 “十三少牛逼!” “这算增加投资吧?” “那肯定的,毕竟人家王级武将和水师还陷在倭岛,不赶紧增援哪行!” “十三少是被鱼不智刺激到了吧,那家伙单枪匹马占领据点,哈哈……” 聊天室内,一片赞誉之声。 好好话锋一转,说道:“还有个细节跟大家讲一下,十三少虽然是诸侯,可出动名城重装步卒有很多限制,而且开销大。十三少愿意出动重装步卒,出兵费用却不是他能负担的,需动用国战基金……” 没有反对声音。 国战基金是全国玩家募捐,用于国战即可,如今倭岛的形势如此恶劣,前景堪忧,花钱能请到重装步卒参战,玩家们求之不得,另一方面,庙街十三少缺钱早就不是什么秘密,当初靠众筹坐上诸侯之位,最近为了筹钱还债搞得天怒人怨,要求他自个负担出兵开销,貌似有些不人道。 所有人都觉得东海军参战拿钱理所当然,除了鱼不智。 其他玩家不了解名城部队要如何运作,他却是再清楚不过,好歹也是玩家诸侯,哪怕是新晋诸侯,诸侯权责已经仔细看过,该知道的都已知道。 “诸侯调动名城部队要额外开销”纯属谬论! 名城部队军费开支基本恒定,不管打不打仗,薪水支出都是那个水平,区别只在于打仗时军备物资会用得更多。国战任务期间,参战部队后勤保障由前线指挥部统一管理,军械、粮草、交通、伤兵医疗等悉数集体负责。普通领地部队尚且如此,东海军的待遇自然不会更低。 东海军出征倭岛,实际涉及的重大开销只有一项:伤残和阵亡抚恤。 重装步卒以防御强悍著称,考虑到实力明显比领地部队强悍,前线指挥部应会将东海军当作主力使用,并配备大量领地部队和玩家协助,实际战损未必有多大。况且伤残和阵亡抚恤,前线指挥部实际也有发放一部分,对主力部队还有政策倾斜,譬如福冈登陆战表现突出的丹阳兵,就能获得全额抚恤,这是好好在前线聊天室公开讲过的,苏离要不要,是另一回事。 总而言之,鱼不智不认为十三少会为东海军出战自掏腰包。 国战基金为东海军支付费用却是实打实的,相当于雇佣佣兵帮忙打仗。好好没有在聊天室披露东海军参战具体费用,但这难不倒鱼不智,私下一问便知。 好好爽快交底:“征战费用按人头算,每人每个游戏日200金,贵不贵?” 鱼不智沉默良久,说道:“不贵……” “我也觉得不贵。请好点的佣兵差不多也是这价,军纪和作战配合还多半赶不上重装步卒,最重要的是不容易找到那么多战力不弱的高级部队。”好好言语中满是庆幸,显然对这次合作非常满意。 鱼不智对好好的说法难以苟同,他很想说帐不是这样算的,。 东海军来自系统名城,名城部队靠名城出产和税收供养。 县城是一级都城,最大兵力高达三万人,但初始状态县城兵力仅一万,并非系统为了给玩家攻打名城开后门,是一级都城基本上只能养一万重步。玩家占领名城后,若想在城内保持更大规模常备兵力,就得自己拿钱补贴。 投入资金保名城不失,对普通玩家有意义,但对诸侯玩家完全没意义。系统名城被玩家势力占领前,诸侯有权按比例抽取城中收益,养那么多兵,城中收益无盈余,诸侯想抽都抽不到,何其凄惨? 到目前为止,实现占据名城的玩家势力就两个,逐鹿领和天下军团。 也就是说,东海国所有名城都还在庙街十三少手中。 十三少可以抽税,奈何名城里还是满额兵力,想上下其手都没有机会。偏生庙街十三少严重缺钱,借国战任务机会把名城部队派出来赚些雇佣金,部队战损后还能为名城省些开销,抽取利润反补领地,怎么看都大赚特赚。 要不是巴郡离倭岛实在太远,鱼不智都想效仿庙街十三少,既能捞战役功勋,又能赚雇佣金,还能增加郡国收益,可谓一举多得,对于资金也有些紧张的逐鹿领而言,还是有相当吸引力的。更何况,国战任务成败关键是青蛟龙,逐鹿领守护兽,假公济私的理由和动力更加充分。 鱼不智没有仔细分说其中利害。 他知道庙街十三少最近很惨,诸侯何必为难诸侯?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