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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林提辖的遭遇
当野兽人出现的时候,端坐在马背上的林提辖险些给吓尿了。
这特莫都是些甚么妖魔鬼怪啊!
看看它们,牛首人面,狮口犬牙,臂如蛇蝎,力能生撕那个摧木折树,贯能生吞血肉,简直凶残至极。
我等身为凡人,如何能与此等妖魔作战,怕不是寻死耶?!
不过林提辖虽然懵逼,当几个与他一般武艺出众的骑士,各个毫无畏惧的挺枪跃马向着那些“妖魔”发起冲锋的时候,他却还是遵从了战士的本能,同样跟着冲了出去。
长枪大马!
冲锋陷阵!
乃是每一个将门子弟必修的基本技能,哪怕是那些个不求上进的将门纨绔,不要求这项技能有多么精通,但至少要会。
这里顺便说一句,古代的纨绔子弟,可不是【水浒传】里面的高衙内那样的,高衙内那叫地痞流氓,只要大宋的官员稍微认真一下,砍高衙内一百次脑袋也无人敢多说甚么。
那什么样的人才算得上纨绔子弟呢,还是在【水浒传】里面找,而且名声还很大。
没错!就是那位人称今世孟尝的【小旋风】柴进柴大官人。
待客一团和气,挥金满面阳春。
规行矩步端详士,目秀眉清年少郎。
以天潢之派,金穴之富,而不折节安分,结交江湖,招纳亡命,可谓败家辱门也。
柴进其人风仪之佳,便是后来方腊见了都忍不住要招其为婿。
如这般人物,才算得上是真正的纨绔子弟。
林有庆绝对不是甚纨绔子弟,有父辈的荣辱作榜样,他倒是多勤练武艺,苦习弓马。
林有庆的习武天赋倒也不差,只父亲林广并不以武力见长,故林有庆只能向禁军中的老卒和教头求教。
在大宋有一点是公认的,那就是最高端的秘传武艺和兵法基本上都被皇家和将门所垄断。
故而林有庆招军中老卒和教头学武,却只能学些比较基础和大众化的东西。
但是林有庆却依然凭此练了一身的好武艺,原因就在于他基础性的东西确实练得很好,说一句炉火纯青绝不为过。
故而即便林有庆颇有些心神不定,但是当他面对野兽人的时候,却还以最为恰当的方式刺出一枪,在那怪物的脖颈上豁开一道血槽。
林有庆不知道甚么叫做颈部大动脉,但是他却受军中老卒指点过,在这个位置开个口子,只需要几个呼吸就能让敌人流血而死。
这一手真的很有效,须知野兽人的心肺功能远超普通人类,其心血管的舒张压力若是放在普通人身上,足以爆掉普通人的脑子。
这就导致野兽人的颈部大动脉被开了口子之后,其失血速度亦数倍于普通人类。
顿时其伤口处血流如泉喷!
这野兽人实则并未把这般伤口放在心上,它只是感受到了林有庆心中的恐惧,却忍不住咆哮一声,然后脖子上呲着血便追了上去。
只可惜它只追了十几步,便感觉手脚酥软,脑瓜子眩晕,双眼发黑,然后无力的软倒在地。
至于一击建功的林有庆其实也并不好受。
野兽人的皮肤坚韧如老牛皮,肌肉如橡胶一般紧实,林有庆一枪戳在上面,哪怕只是斜蹭了一下,却也如一枪杵在了老榆树干上了一般,强大的反作用力几乎将他的臂骨震裂。
与林有庆一同行动的骑将有二十一人,其中包括林有庆在内,有三个骑将是新加入的新人。
他们基本上都是来自禁军降兵中的悍勇之士,甚至与林有庆还颇有些交情。
不过三个人中唯有林有庆表现最好,至少他建了些功。另一个唤作张显的禁军教头无有任何作为,而最后一个唤作王文斌的小将甚至骇得尿了裤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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