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来福的幸福生活-《混沌新纪元从大宋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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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与二狗相识以来,对胡家大孙来说,过往的经历简直就像在做梦一样,他先是失去了自己的父母、祖父等家人,失去了胡家之籍,至少在明面上是这样。

    又得到了一个新的身份,新的名字,从此以后他不再是胡家的胡迈,而是陈家村土地庙的来福。

    来福是一个人,同样也可算是一条狗,当然这完全取决于来福对自己的定位和认知。

    来福无比确信他是一个人。

    因他生而为人,母濡三年,父教六载,及入学,从先生习圣人之言,知礼仪荣辱,晓世事黑白,此可谓人之成也。

    只是当夜幕降临之时,来福却被那幻境中的磨难所困扰,灵魂中的梦魇时时冒出来折磨于他,让他彻夜难以安眠,只能在恐惧之中痛苦的徘徊。

    直到来福在狂躁中变成猎犬的形态,那些折磨和痛苦依旧袭来,只不过于它而言却如隔着一层厚厚的帷幕,似清风扰耳,絮雨湿面,竟不能乱它心智分毫。

    如此来福终于少有的睡了一场酣甜的安稳觉。

    待到二狗喊这厮吃早饭的时候,却发现一条大黑狗趴在床上,倒是把他给吓了一跳。

    尔后二狗方才反应过来,这畜生正是来福。

    对来福来说,新的一天是清新饱满的一天,天是那么的蓝,云是那么的白,草是是那么的绿,花儿是那么的艳,人是那么的精神,村里陈老幺家跑来土地庙巡视地盘儿的小花狗儿是那么的眉清目秀···

    欸!好像有什么地方不太对劲,不过管它呢,变成狗的感觉真好。

    来福发现以猎狗的形态行走真的很方便,它再也不用担心那些他看不见的阴影里是否藏着某些可怕的东西。

    那散布于空气中的丝丝气息,仿若精巧的水墨一般,将整个世界绘制成一副独属于气味儿的画卷。

    而它灵敏的鼻子如同最锐利的鹰眼一样,可以将整个画卷中的一切隐藏之迹都能毫发无遗的寻究出来。

    更厉害的地方在于,纵然处于酣睡之中,来福仍然可以对周围的环境了若指掌,任何不速之客胆敢靠近它的监控范围,总难逃狗子那明察秋毫的“法眼”。

    因此哪怕二狗三番五次的告诫来福,要少用猎狗形态,更不能真的像一条狗那样睡觉。但是,那猎狗形态实在是太香了,来福总是忍不住诱惑。

    前面二狗刚刚说过他,后脚只要二狗离了眼前,它立马顾自变身做耍,只把二狗的话当作放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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