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八章 李二过肥年-《大唐之第一逍遥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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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官商合办,简单。

    我李世民就是大唐最大的地主头子,事先便‘英明’的拿下了大半部分目前已知的石炭之地。

    朕开盘,欢迎入股,早日分红。

    而想入这门路,自然非李世民信得过的人不得入,但也妥妥的与国本做生意。

    而官督商办,乃是巧而易之。

    他李世民目前自然还没这个底气垄断专营,不然,这天下士族与山东新贵,莫不是直接掀板子暗中作乱。

    但他李世民自然也不愿意如今还能把面前的肥肉乖乖给让出去。

    那好,民间若要办。

    许了,但你得在自己归属的石炭之地办。

    不过……

    第一,得向朝廷购买石炭提炼之法,得朝廷文书才能办。

    不然你哪怕有提炼之法,那也是违办,有巧商盈利之嫌。

    第二,得接受朝廷监督,财理监务必须有朝廷下属官员在。若有挑弄物价者,躲税营利者,那就别怪朝廷的刀刃不利否。

    当然,朕自然要高举朕是为了民生大义之大旗,让那所谓的‘不与民争利’的屑小无话可说。

    这一套下来,长孙无忌几人自然是大呼称绝,心头一振。

    如此妙法,虽然不用说也知道陛下多半是从苏凡那小子偷师学来的。

    但着实是妙啊!

    如此一来,那所谓的不与民争利者,必然偃旗息鼓,话无可话。

    我让你办,你大方办,你只要交好保护……咳咳,交好该交的钱,光明正大接受监督,随你去办。

    所谓的‘不与民争利’,无非就是不与天下士族争利,不过多了一块儿遮羞布罢了。

    但,陛下为了民生,陛下为了大义,那怕天下士族有在多的话,也得憋着。

    如此一来,这朝里朝外无数贵胄一直纠结等待的石炭官办私办问题,巧妙的两点之中取其一。

    保证最大的朝廷利益化,还让其无话可说。

    没办法,我李世民拥有最多的石炭之地,说破大天,朕哪怕做自家生意又如何?

    如今于其官商合办,官督商办,已是放利于其,何谈朕有私心?

    而这一套,自然就是唐苏凡将当年历史书上改革新替洋务之潮中两种改革经济之法剔除杂余,交给了李世民。

    也就是那天让李世民去唐苏凡哪儿时候。

    两个人嘀咕着过个肥年的话头。

    这臭小子也不白交,千贯学费钱。

    不过这可是正儿八经入股分红,血赚不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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