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81章:张尧佐VS包希仁,选朝臣还是选美人?-《我在大宋做台谏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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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人都听得一头雾水。

    陈执中道:“张推官,你先将此事的来龙去脉讲一讲,待我们了解后,若不能处理,再去面见官家。”

    张尧佐微微点头,当即讲了起来。

    “三日前,太学生石布桐为向国子监太学博士许春急送一份讲义,在闹市纵马过快,撞倒了一名商贩,致其腿残。”

    “石布桐乃是我的外甥,我便避了嫌,哪曾想他包拯在审案时,直接按照‘走车马伤人罪’中的‘故杀伤人罪’论处,判处石布桐流两千里,为期三年。”

    “根据《宋刑统》,若有公事要速而走者,须轻惩。石布桐乃是为送讲义而纵马,怎能按照‘故杀伤人罪’论处,包拯不依《宋刑统》而判处重罪,实乃枉法之举。”

    “此外,石布桐将在明年年初参加省试,我怀疑包拯乃是因与我不合而牵连到我外甥。我与其理论时,他竟声称《宋刑统》过于教条,不可全依之,老夫气不过才撞了桌角,开封府有此等冷血之官,实乃我大宋之不幸。”

    ……

    待张尧佐讲完后,陈执中看向包拯。

    “包学士,你可有什么要补充的?”

    包拯从怀里拿出一份文书,道:“此为石布桐纵马案的结案文书,我可对里面的每一句话负责,诸位一看便知。”

    当即,陈执中接过文书,先与夏竦看了起来。

    看过之后,将其转交了其他人。

    ……

    约半刻钟后。

    在场的众人都阅览过了此结案文书,结案文书与张尧佐所言,相差甚大。

    其一,石布桐已经不止一次在闹市纵马狂奔,此事许多百姓都可作证。

    其二,石布桐是否为国子监太学博士许春急送讲义,存在争议,因为此事只有双方二人能证明,肇事现场,并无人发现讲义。

    其三,石布桐将那名商贩撞倒后,没有立即勒马,反而急奔而去,延误了商贩治疗的最佳动机,导致那商贩很可能终生致残。

    其四,国子监太学博士许春即使当时没有拿到讲义,对其讲学的影响亦不大。

    基于这些原因。

    包拯才给出了“流两千里,为期三年”的重惩。

    此案唯一的争议点。

    便是石布桐为国子监太学博士许春急送讲义是否为真。

    但即使为真。

    因其影响不大,石布桐仍不应在闹市纵马。

    而张尧佐的逻辑是,石布桐乃是为了公事,为了公事做事出现事故,就应该轻罚。

    这是《宋刑统》上明确记载的。

    此外。

    张尧佐认为包拯是为了报复他,才将他外甥重罚。

    张尧佐家族中,当下最有出息的也就是这个外甥石布桐。

    有人甚至称其有状元之姿。

    若被判处流刑,就将失去参加省试的资格。

    故而张尧佐在论辩不过包拯的情况下,才会选择怒而撞桌。

    张尧佐显然有些心虚,又开口道:“我朝律法向来讲究疑罪从无,一份案件在可轻判或可严惩的情况下,定然会选择轻判。但包拯却选择了从严从重,此举合乎大宋法令吗?此等判罚,将会毁掉一名年轻人的一生!”

    这时,欧阳修站了出来。

    “我觉得包学士的判罚没有任何问题,你外甥是人,那位被致残的商贩便不是人了,即使送讲义为真,也非急事,有何值得狡辩的?”

    欧阳修说话,向来干脆果断,没为张尧佐留半分情面。

    “我附议!”

    “我附议!”

    “我附议!”

    唐介、范镇、苏良同时站了出来,表示认可。

    至于那几位相公,较为谨慎。

    他们感觉此事确实有一点点需要商榷之处,故而都没有说话。

    张尧佐瞪眼道:“哼,伱们这群台谏官皆是公报私仇,莫以为老夫怕了你们!”

    这时,陈执中看向吴育。

    众人当中,最为通晓大宋法令的。

    除了包拯和张尧佐外,便是副相吴育。

    吴育想了想,道:“此案量刑的尺度,确实有待商榷,我建议由大理寺和御史台复核,而后再下结论!”

    吴育话音刚落。

    张尧佐便扯着喉咙说道:“我不同意!御史台和大理寺皆是一丘之貉,根本无法主持正义,我建议将此事交给官家亲审!”

    吴育看向张尧佐。

    “张尧佐,你以为你是谁,大理寺和御史台乃是朝廷赋予的监察权力,你有何资格污蔑?”

    “污蔑?你们这群支持包拯的人,全都是在结私党。睁着眼睛说瞎话,莫怪我将你们一并弹劾了!”

    此刻的张尧佐,高高挺着胸膛。

    就像一只斗鸡。

    石布桐的仕途对当下的张家尤为重要。

    这时,陈执中看向张尧佐。

    “张推官,要不要先洗把脸再去见官家?”

    张尧佐果断地摇了摇头,道:“不用,这是我遭受不公的见证!”

    ……

    稍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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