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不是她不想吃,而是这种海鱼的肉实在太贵了。 虽然自己老公最近这段时间赚了一些钱,但两人家庭并不富裕,用钱的地方多的是,必须省着点花。 对着眼前鲜红的肉块犹豫半天,忽然,她抬起头:“这玩意应该怎么吃啊?” 胖子笑道:“怎么吃都行,可以吃生的,也可以用油煎熟了吃。 你怎么选?” 胖子媳妇果断道:“肯定是熟的,生的我接受不了。” 对于媳妇的回答,胖子没有半点意外。 他端起金枪鱼肉进入厨房,等他再次出来,手上的鱼肉已经有一大半被煎熟。 “来,尝尝!” 胖子媳妇夹起一块,正要往嘴里送,忽然她想起什么,将其递给女儿:“来,豆豆,你先吃。” 女儿豆豆早就等待多时,听到妈妈的话,连忙咬了一口。 下一刻,她的眼睛瞬间就亮了:“妈妈,这肉好好吃啊,我还要吃。” 胖子嘿嘿一笑:“别急,多的是,来,吃这块。” 胖子媳妇见女儿吃的香甜,也夹起一块放到嘴里。 然后,她愣住了。 她以前从没吃过金枪鱼,但看别人都说好吃,她下意识想象这种鱼到底什么味道。 很多时候她还有些不屑,觉得是这些吃鱼的人哗众取宠。 不就是一种鱼肉吗?有那么好吃? 可现在她发现自己错了,这种金枪鱼的味道很特殊,它的肉质很像牛肉,但却有海鲜独有的口感。 牛肉,一直是陆地动物中肉质最紧致,也最耐吃的肉类。 尤其是古代,这是最顶级的奢侈品。 至于现代,虽然它已经没有那么珍贵,但并不意味着牛肉不好吃。 相反,现代牛肉价格便宜,只是养牛的人多了,牛肉被现代工业养殖方法打下来了。 说到肉质,它依旧是肉类中最顶级的,没有之一。 而海鲜自不必说,这种独有的咸鲜味,任何人只要吃上一口,就会深深的喜欢上它。 这是发自人类基因深处的热爱,无法阻挡。 金枪鱼既有牛肉的筋道肉质,又有海鲜的鲜,再加上它本身所独有的口感。 胖子媳妇儿终于明白,大家为什么会那么追捧金枪鱼了。 这种鱼,就仿佛是上帝专门为人类味蕾设计的食物。 吃了几块后,胖子媳妇忍不住感慨:“怪不得大家都喜欢做有钱人,有钱的感觉真好。” 一家人在分享蓝鳍金枪鱼鱼肉时,胖子已经把今天的事简单和媳妇说了。 胖子媳妇终于知道自己丈夫今天吃了一顿什么样的豪华大餐。 只是刚感慨两句,她又忍不住道:“虽然这种金枪鱼味道真的非常好吃,但我还是理解不了,为什么很多人喜欢吃生的。” 胖子微微一笑,夹起一块生肉,然后放入各种佐料,最后又挤上去一些芥末: “如果只是吃生肉,哪怕是蓝鳍金枪鱼的肉,味道也不好吃。 真正的蓝鳍金枪鱼肉吃法,必须配上佐料,尤其是芥末这种增辣去腥的关键。 喏,你再尝尝。” 胖子媳妇带着疑惑吃了一口,接着她眼睛就亮了:“你别说,真的很好吃。 我听说日国人喜欢吃生鱼片,应该也是这种吃法吧?” “对。就像咱们国内很多人喜欢吃生腌,其实原理都差不多。” 他越说越兴奋,今天这顿饭不仅价格昂贵,而且还让他增加了不少见识。 这才是最难得的。 接着胖子又将餐盒内其他菜品打开,里面龙虾鲍鱼应有尽有。 他一边讲解,一边让媳妇和女儿品尝。 很快,客厅里便充满了快活的气氛。 第二天一早,胖子来到十月食品厂上班。 虽然依旧是重复的工作,但他却干得津津有味。 就在这时,忽然一个声音道:“以后你就在这吧! 胖子,过来招呼一下,咱们组又来了一位新人。” 说话的是组长马文松。 胖子抬头笑道:“好的,你尽管放……” 然而他话说到一半,直接就愣住了。 因为马文松旁边,站着一个五十多岁的女人。 女人他再熟悉不过,不是小白母亲又是谁? 只是对方为什么会出现在这? 想起来了,昨天对方说自己也想进十月食品厂,结果陈剑就和她攀谈起来。 两人越说越投机,最后陈剑表示随时欢迎小白母亲到十月食品厂上班。 只是当时不是开玩笑的吗? 小白母亲怎么进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