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所以对于王旭的这首歌,他们还是看中的,认为即便没有小火的程度,那半小火也行啊。 半小火都可以赚的盆满钵满了。 王旭一副萌新不懂的青涩高中生模样:“没,我只是不打算走歌手这条路,不然肯定签咱们公司。” “不过如果我以后有什么新的点子和歌,也会优先考虑咱们公司。” 说话间,已经是咱们公司了,感情上就给人一种拉近的感觉。 会说话! 这是王旭给人的第一反应,言语之间,已经把自己放在了公司的位置,哪怕他没说加入公司,已经当自己是公司的人了。 舒坦! 话到了这一步,丁景清即便再想签约王旭,都有点不好意思了,毕竟这是小辈。 所以在毛肚下锅后,大家一起捞毛肚,然后商量合同。 简单来说,王旭就只负责录歌,配合宣传,剩下的一切由丁景清他们公司负责。 渠道,发行,宣传,合作商…… 所以丁景清提出的是,一成。 这已经很给面子了,要是换做他们公司新人,即便歌再出色,也最多分一成而已。 毕竟人家担风险,后期都是人家公司的。 王旭自然也懂,《老男孩》这首歌的受众是有一定限制的,不可能一个娇滴滴的少女就喜欢,从一定方面来说,传唱度不可能是大江南北。 但即便如此,哪怕盗版横行,王旭收益一成,一万块总是有的。 当然,张淑静他们也提出过五千块买断,火不火他们都认了,但这个被王旭拒绝了。 开玩笑,我拿出的歌不可能不火好吧? 没有再继续挣分成的问题,王旭一成也知足,一万块够他继续折腾了,所以当下表示,可以签合同。 “等下,我先去认一个人,回来再跟你签。”丁景清突然说道,目光盯着三个进了包间的人。 王旭他们还没搞懂,丁景清就从前台拿了一瓶很好的酒,笑咪咪的敲门,然后这才微微半鞠躬的进去。 张淑静也认出来进办公室的那几个人:“那三位应该是我们新接触的电台的负责人,我们刚搭上线,合同还没签,所以景清得多去活动活动。”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