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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新朝,自有雅政,与历代不同。唐廷除了三府九部,竟然整整设立了十二寺。
唐廷保留了鸿胪寺、大理寺,裁撤了太常寺、光禄寺和太仆寺。将这三寺的职权分别并入礼部和兵部。
又增设了交通寺、医卫寺、环卫寺、矿务寺、海务寺、大检寺、织造司、禁卫司、通政司、司录寺。
加上翰林院、大唐学宫、钦监、师府、詹事府、医道学宫、太医院、信访廨、宣传廨、内政府、太乐署、宪兵署、专营署、印版署、大唐银孝太书馆,这十六个衙门,一共四十个,统称“四十衙门”。
这京城四十衙门,都是三品以上!
其中,军师府、政事堂、御史台、师府、内政府五个是正一品衙门。
但是,师府只掌管道教,道庙,道官,祭祀,不管理军政要务。内政府只掌管皇家内政事物,包括宫廷役使,内库,御马,宫苑,出行,仪仗,宗室等事物。
可大师虽然不是宰执,却是国师,当然是一品。内政府的内政大臣虽然不管理军国大事,可家无事,职责重大,也是一品。
四十衙门,共编制一到十品官吏万人。但绝大多数是九品十品的末员,五品以上有资格参加常朝奏事议事的,也就是三百多人。这三百多人,就是所谓的“朝廷”。
李洛下了一道圣旨给吏部,办好了黄道婆的任命文书,新鲜出炉的司造使就走马上任了。织造司的官吏,几乎都是精通纺织的女子。
“好了。有了黄道婆,大唐的棉布很快就能普及,我们不但能衣被下,将来还能多收很多税。”李洛很是高兴。
织造司可不仅仅是推广创新纺织技术,奉旨造办御用官用织品,还要管理下织造作坊,棉花和桑蚕贸易,监察商部的纺织业税收。
是个很重要的部门。
不光是织造司,就是专卖司衙门,也有监察商部的专营税收业务。商部掌管国营和民间商业商税,权力很大,也很容易出现贪腐。这样一制衡,商部就被很多衙门的眼睛盯着。
唐廷收入有五块,一是户部收的农林牧渔之税;二是商部负责征收的商税;三是盐铁粮等国家专营收入;四是矿业收入和海洋渔业收入;五是战利品收入。
但是,这些部门虽然有税收考耗指标,却不能管钱花钱。钱全部要交给财部保管,划拨。
“来,媳妇儿,我们来合计合计粮食专卖的事。”李洛坐下来,“这事,我觉得不够细,容易造成贪污。”
“我觉得也是。”崔秀宁拿出一个本子,在李洛旁边坐下来,两人开始耳边厮磨的嘀咕。
没错,粮食也是唐廷的专卖品!
唐律规定,民间商人禁止经营粮食。看看古往今来的粮商有多富裕,又起了多么坏的作用就知道,在粮食极其宝贵的古代,粮商的存在意味着什么。
古代亩产低下,遇到灾人祸就缺粮。粮食这么重要,却放任商人经营。这当然不是以前的皇帝愚蠢,而是没办法。
为何?
因为粮商本身就是大地主大官僚。他们靠着垄断获取的土地田连阡陌,打了那么多粮食,当然要卖了,可不就成了粮商?
皇帝还能禁止他们卖自己的粮食吗?既然不能,也就管不了。归根结底问题还是出在土地兼并这里。
如此一来,他们丰年时打压粮价,盘剥农户。荒年时囤积居奇,扰乱下。他们像蚂蟥那样吸饱了血,个个富得流油。可是朝廷和民,却吃了大亏。
现在不同了。李洛就是不让他们再经营粮食。这样既能让朝廷吃到这块肉,也不让百姓吃亏。
擅自经营粮食超过十石,就要坐牢。超过百石…就是谋反!
粮商只能有一家,那就是朝廷!
“大方向是好的,完全可以干。问题是……”崔秀宁道,“你看这样行不行?”她把本子递过去。
李洛看了一会儿,又写写画画一番,笑道:“现在差不多了!”
两人策划的方案已经出来了。
农民的粮食卖给谁?卖给各地乡村公所,乡村公所再将粮食押越县城的管库,成为国家的粮食。
根据当地情况,定出合理的价格,既不让百姓吃亏,也不让朝廷吃亏。
然后,官府再开仓卖粮。卖不完的,就用来做军粮。要是还卖不完,就作为战略储备,用来赈济,或者酿酒。
这中间的差价,本来是被粮商赚走了。可现在落到了朝廷的口袋。
农夫缴纳粮税,只缴纳实物。
那么,如何防止地方官吏在买卖粮食时中饱私囊呢?
好办。
农户卖粮先不拿钱,而是收骑马印画押的粮票。收粮食的是乡村公所,接受和保管粮食的是县衙。可是卖粮食的,却是专卖署在地方的分所,收钱的却又变成县衙。把钱发到农户手中收回粮票的,又变成乡村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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