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老贼要出门这么久,沈红衣身边可再没什么绊子,正是攻陷的最佳时机—— 陈金二人喜欢鲁娜,在暂安小院已经不算什么秘密,见天各种舔,晚上还抢着送姑娘回家,有眼睛的人都能看出。 但徐庆有也意识到,他的策略有问题。 拿回来,小王左瞧右看感觉不对,最后集他、马卫都和金三爷三人之力,推翻这个结论。 李建昆回房把双程证放好,一脚踹开小王的房间,从五屉桌上薅过一只色彩艳丽的“三百件大瓶”。 “他们又要去南方,不像只进货,要去很久的样子。” “建昆,不是搬新家吗,咋没什么人?” 小王在的时候好点。 林敬民一边热络招呼,一边让儿子喊人,领着姐弟俩来到正北房的堂屋后,扭头便是一嗓子: 这是一座位于五道口东侧民巷里的小四合院。 “怪不得气质非凡,姑娘能来,是林某的荣幸,里面请!” 这事李建昆叮嘱过,马卫都不到位,去乡下免谈。 在这座四合院里,它连摆上博古架的资格都没有,放着还占空,索性李建昆打算拿它做个伴手礼。 “啥?” 来到红漆院门前,李云裳特诧异,那叫一个冷清,都没听见什么声音。 “啥酒?” 他并不认为在这件事上他逊色于老贼,即便沈红衣看起来跟老贼走得更近。只因老贼和沈红衣先认识,相识的时间更长罢了。 只是一件民国初期的高仿。 刘小江见他笑得这么奸诈,忙道:“庆有哥,我可不跟去哈,这回李建昆还在,被他卖了都不知道。” 他发现想在生意上赢过老贼,没什么大机缘的话,忒难了! 只要一想想等老贼回来,突然发现沈红衣跟他好上了,徐庆有心头乐呵得都想畅笑三声。 “我姐,亲姐。” 嚯嚯! 好家伙。 这一嗓子把没把他媳妇儿吼懵不晓得,李建昆先给惊到。 家庭地位直线上升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