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二章:大森林-《荒城之神寨没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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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嘿,牛肉锅”。

      他尝了一口:“嗯……,不错,嘎嘎香”。

      “敢情,这可是家传的手艺”。

      “别吹了,快去送饭吧”。

      胡小铃推我:“我们等着你啊”。

      没想到一回屋,就看见小鹿洁坐在五颜六色的包装纸堆里,抱着可乐,一边喝、一边打嗝。

      放零食的纸箱子基本上已经空了,这简直是虎口夺食,那俩女孩儿非吃了我不可。

      “叔叔,给”。

      她递给我一个饮料瓶,里面装着黑白混杂的香粉。

      “这黑的是什么?”。

      “指甲和头发,用火烧的,妈妈说,头发叫情结草,指甲叫古带来,比别的都好”。

      小鹿洁的头发本来就不长,后面又铰掉了一大截,露出半边脖子。

      “其实我弹弓打的更准,叔叔,你能帮我做一把吗?”。

      弹弓,怎么把这茬给忘了?。

      我立马跑去找胡广林,他正准备睡觉,二十几个小时没敢闭眼,脸色灰不拉叽的,要多难看有多难看。

      炉子上还放着中午的饭菜,一筷子都没动,吃不下去。

      “姑爷”。

      他搬过来一个马扎:“坐”。

      然后从抽屉里拿出弹弓弹子:“说起鹿家,我多少知道一点,他们是鹿望机的后代,当年鹿望机逃出同益城,也是为了去西域寻找我的先祖”。

      见我低头不语,他又补了一句:“我的先祖姓胡,胡仙方,你应该听说过”。

      这个我早就知道了,但不能让他看出来,万一怀疑我在调查他怎么办?。

      “鹿望机为什么要逃?”。

      “说来话长”。

      胡广林关上屋门:“在雪山郎打死黄彪之后,胡仙方失踪了很长一段时间,生死不明,直到黄不二攻打同益城,才终于有了他的消息……”。

      一封诀别书!

      除了安排家中事宜外,还忏悔了这几年所犯下的罪过,其中有一段是:三趾羽飞,祸连同益,夫心惶惶,恐及家累,自此一别,再难聚首,当觅良人,不至孤萍……。

      “当觅良人?”。

      胡广林冷笑:“说的好听,我看是抛妻弃子”。

      接下来还有:非吾惧死,生志未达,惊世之变,后继无人兮!

      这几句话象是在为前面做辩解,我不是怕死,是怕死后没人能完成我的愿望。

    
  做为一个神医,他的愿望自然是天下无疾,但首先要做到引毒归正。

      这也从某方面支持了沈副主任的理论,人之所以会生病,皆因自身进化的不够彻底,或者说,不尽完美,需要找到一种理想的催化剂,加速整个过程。

      这就是他所谓的“惊世之变”。

      胡仙方称之为道仙学,我觉得这种学术应该是建立在推三变的基础上,由于应用的对象是人,当然不能原样照搬,但至少有相通之处。

      因此可见,他研究的东西对三趾鸟妖同样有效,能使其更加强大。

      “抓走你们老祖的人,是不是黄不二?”。

      胡广林沉默了一会儿:“唉,三趾羽飞,胡仙方替黄不二造出了能飞天掠地的大鸟,进同益城就象回家一样,老百姓能不害怕吗?”。

      沈家后也被眼前的场景惊呆了。

      城墙再高,高不过翅膀,鸟怪们成群结队的从半空扑下,弓弩手甚至都来不及放箭。

      一时间,城中鲜血横飞、哭喊连天,死伤失踪者,不计其数。

      在诀别书的最后,胡仙方告之妻儿,沈家后正在捉拿鹿望机,如果他前来投奔,万不可收留。

      ……望机不慈,以术为能,毒妇得之,同益危矣。

      他认为自己的这个大弟子,对于巫术的痴迷,已接近变态的地步,为了追求驻颜永生,什么事儿都做的出来。

      “所以鹿望机才不得不逃走,大概他到死都不会想到,在背后捅刀子的,居然是生平最敬重的恩师”。

      胡广林重重的“哼”了一声:“说到底,胡仙方才是罪魁祸首,不光胆小怕死,还无情无义,真是可笑”。

      他对这位老祖的鄙夷都写在了脸上,也从不在外人面前提起自己的身世,后来,索性把生意都扔给胡兴,赤手空拳的加入乌头会。

      “当然,姓鹿的也是一个混蛋,可能他的本意是想造出五趾羽童,结果把那个女娃娃弄的不人不妖,定他个巫医的罪名,是坐实了的”。

      只要长乐佛查出你滥用巫术,毁物害人,便会动用蛊刑,死不了,却生不如死。

      “那你觉得,鹿家和妖门有关系吗?”。

      这个问题象是把胡广林难住了,半天没吭声。

      “得嘞,是骡子是马,早晚有拉出来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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