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魏紫巾-《荒城之神寨没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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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应劫》的篇幅比《元生语》还要长,讲的是元生与小白狐是如何从开始的不共戴天,到最后的生死相守,叙事方式也不尽相同,上来就用一节小章回,交待了俩人之间的渊源。
元幽的前几世,都深受腿疾之苦,从以手代足,到扶拐而行,一世比一世强,直到这辈子,才算混了个四肢俱全,能跑能跳。
“他一定是做了坏事,才会受到报应”。
小雅不加思索,见我看她,马上反应过来,抱着自已的脚:“我不一样啊,再说已经好了”。
“这人曾经是半仙之体,擅长法术,刚直不阿,对妖狐鬼怪从不手软,道号不二真人”。
不二,唯人不二,除了人,其它的全是祸害,尤其是狐狸精,只要被他撞见,不分青红皂白就是一顿削,传说他有把宝剑,唤作通冥,竟是用妖血炼就的,凝聚了无数化解不开的煞气。
为了突出这把剑的厉害,还特地举了个例子。
“李大,夜宿古庙,闻狐声媚语,不能持,突,一人大步而入,法袍天冠,袖中玎铃剑鸣,数女子惊呼:不二牛鼻,欲收吾等精魄,不走恐万劫不复?遂化风遁去”。
“这庙里的是坏狐狸,可也有好的呀”。
他不管这个:狐女多诈,岂辨善恶乎?。
一天,真人在山顶打坐,远远的望见半空中,有一黑一白两条灵光缠绕,赶到近前,原来是一道一狐正在生死斗法。
“那道士黑雾缠身,腰上拴着死葫芦,手里拿着百子骷髅鞭,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狐女却正气凛然,羽裳飘飘,口口声声让他放回被拘走的婴儿魂魄”。
书中暗表,此道乃是麒麟崖的百婴老祖,早在上面挂了号的,明码标价,擒了他,自然能平添一份大功德。
如同小雅所说,这分明是只好狐狸,你倒是问清楚了再动手啊,不,真人却不这么想,人畜虽存于一界,但其寡情多欲、不通伦理,眼见她已化为人形,非千年道行不足以如此,何不趁俩人斗的难解难分,除了这个后患?。
既象是在护短,又象是害怕狐女有朝一日成了气候,何况,道士再坏也是人,是我族类,你是什么东西,一个徒有人形的妖怪,刚来几天呢,就敢教训起我们了,长此以往,这还了得?。
于是祭出通冥宝剑,将狐女钉了个透心凉,一缕香魂却冲破剑气,直入云霄。
从来没发生过这种情况,不二真人也意识到错杀了无辜,为了弥补过失,又将恶道正法,砸碎了葫芦,可狐女之死已让天地动怒。
降魔卫道没错,但犯了一个“妄”字,上天怪罪下来,打散元神,重新投胎,令他三世跛足,亲自体会一下,在这人间,每走一步有多难。
“这人真是糊涂,罚他当瘸子都太轻了”。
小雅气的跳起来:“谁说动物没感情的?小时候,胡同里有一只小狗,我每次都给它扔点吃的,就跟着回了家,撵也不走,它可聪明了,知道我心里在想啥,见我难过,会舔我的手,不停的摇尾巴……”。
“什么颜色的?”。
小云彩问。
“是个小白狗,屁股上有三个黑点,爷爷叫它三花……”。
门外有人咳嗽一声:“姑爷,我能进来吗?”。
是红姨!
小雅吓了一跳,一吐舌头,跑过去撩起帘子,胡未红侧身而入,把怀里的大黄猫随手塞给小云彩,拍打着衣服,串门似的东瞅瞅、西看看。
“嚯,这屋可真够暖和的,还是密封好,瞧这墙包的多严实……”。
“那我去陪师父”。
小雅脚底板抹油,想溜。
“回来,等会儿再去,她刚睡着”。
红姨边说边坐在火炉旁,深吸一口烤红薯的香气:“……你们在聊啥呢?又是瘸子、又是狗屁股的,我也来凑凑热闹”。
抬头看见我手里的书,“哦”了声:“这本书我读过,说是志怪故事,其实都有对应的人物原型,虚中有实,浓缩了同益城这几千年的人文历史、兴衰交替,很值得琢磨”。
她问我正在看哪篇,当知道是《白狐夫人》后,笑了一下:“三世跛足还一剑,母怜狐儿玉腿生,十八天后应劫去,无欲无债云路轻,岂知元生不解意,舍身相救十条命,人狐缘自仙苑起,天刑雷阵始得成”。
太厉害了!
这首诗是正文的引子,五十六个字,随口说出,一字不差。
“这不二真人啊,原本是个仙童,负责看守道山花圃,里面种的全是些奇珍异果,可有只小白狐总是跑来偷吃,因此没少被仙长责备,导致在练功的紧要关头,突然分心,走火入魔,只好返回人间,重新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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