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引火烧身-《荒城之神寨没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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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阿婆眯着眼:“有真名吗?”。

    “你瞧我,真是糊涂”。

    王都美在旁边听见,很过意不去:“光顾着高兴了,连恩人尊姓大名都忘了问”。

    “不敢当,不敢当”。

    我自报家门:水小川,目前仍是水家女婿,蒙元祖不弃,暂时在乌头会兼着姑爷一职。

    “刚老实一会儿,又胡说是不是?”。

    胡小铃举起小拳头要揍我,我往后一撤,警告她注意身份,乌头会的大小姐,不能象小女人一样打情骂俏,还当着手下的面,以后队伍怎么带?。

    她不解气,顺手在胳膊上一拧,我疼的大叫,倒把她吓了一跳。

    “怎么弄的呀?”。

    她撸起袖子,红红的一片,血水掺杂着白沫,几天前的咬伤,已经再次溃烂。

    胡小铃也顾不上矜持了,转身去找红姨要真元珠。

    “这就叫祸从口出,哪有兼职当姑爷的?”。

    张阿婆一边看热闹,一边摇头:“你还是没用我的镇风贴,对不对?要不然早好了,唉,我明白你想干什么,奉劝一句,别引火烧身”。

    她说的是小鹿洁。

    “本来是好了的,又让背刀猴吐了一口”。

    “背刀?”。

    她显得很惊讶:“你居然知道这个叫法?听谁说的?”。

    “……一个朋友”。

    “还是不能告诉我,是吧?”

    张阿婆也不生气:“你朋友可真不少,算了,算了,我懒得打听,都是些脏心烂肺的事,你想自讨苦吃,我也没办法,反正你媳妇有的是真元珠,管够”。

    两个小时前刚吃过,为什么没有愈合的迹象?。

    “胳膊烂了不会死,先保命,其次才是治病,这个道理你不懂?”。

    哦,我恍然大悟,被海茉莉在水里遛了两圈,真元珠的药效已所剩无几,就算还有,也要用来维持体温,不能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万物虽有别,但道理是相通的,比方西红柿炒鸡蛋,你把顺序颠倒过来,便成了一锅鸡蛋汤。

    胡小铃很快拿来满满一小盒,我用手指捏了一粒,假装往嘴里扔,其实根本没吃,趁别人不注意,悄悄塞进了裤兜。

    烂就烂吧,小鹿洁找不到我,会哭鼻子的。

    身后传来一二三的号子声,大家齐上手,拽着大白狐的尾巴,从石堆下拉了出来,为了确保毫无遗漏,又将剩下的石头搬开,仍没发现四百六他们的尸体。

    看来是跑了。

    地上只有一张白熊皮、一个摔坏的手机,和三只被砸扁的死猴子。

    血淋淋的死猴子。

    张阿婆让小冰末拎一只过来,也不嫌腥骚,宝贝似的研究半天,还问胡小铃认不认识?。

    胡小铃差点没吐了,直摇头。

    “那俩姓吴的呢?”。

    “走了”。

    胡小铃捏着鼻子,扭头看我:“他们说在同益古镇等你”。

    我一愣:“等我干吗?”。

    “算帐”。

    僧袍的帐。

    还劝我老实点,别出幺蛾子,就我这体格,是甩不掉智语鸟的。

    张阿婆冷笑:“回头告诉他们,别见天拿智语鸟吓唬人,智语鸟飞的再快,碰上这猴子,也是白给”。

    原来一猴一鸟是天敌。

    我不相信背刀猴比智语鸟更快,否则,朱冰末不可能抓住它。

    既然速度不占优势,肯定有一种更有效的方法,而枭首的天性就是在这种捕食过程中养成的。

    智语鸟的嗉囊里有银面蛾的卵,开吃之前必须做个小手术,从这一点来看,它比吴家人聪明多了。

    怪不得智语鸟不敢往雪山上飞。

    有人扛着大刀要砍我的头,我也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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