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捡个铠甲带回家-《迷雾异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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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在考虑这身铠甲是否应该献给长光子爵。对于进入森林查看两只五转兽族战斗的现场,他更愿意走到这里就折返回去,这身铠甲的价值怎么看都算不上便宜,甚至可能超乎自己的想象。也就是说,如果将这身捡到的铠甲送给长光子爵,很可能换来明年子爵对部落的庇护。

    但是哈普在却又觉得这身铠甲或许还有主人,一具三千多吨的铠甲不可能是风吹到福索平原的,在确定这副铠甲的主人之前,他不是很想将其作为礼物送给长光子爵。他不确定自己能否招惹得起这身铠甲的主人,在他所能了解的世界里五转的长光子爵已经是最强的存在了,但哪怕对方是个四转,想要找自己的麻烦也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可孚喇看着哈普的脸色变幻,年幼的他还根本不知道这些东西到底有多么复杂。他只知道他们捡到了一副铠甲,很大的铠甲。如果有这副铠甲傍身,部落也许就不用死那么多人;如果有这副铠甲守护,大家能在兽潮之中保全自身;如果这副铠甲早一年出现,他的父亲或许不用死。

    “大叔!大叔!我们把这副铠甲弄回去吧!”想到这里,可孚喇开始嚷嚷起来。

    哈普的沉吟被可孚喇打断,仔细思索一番之后,点点头表示了同意。

    他们在这副铠甲的旁边已经蹲了相当一段时间了,如果铠甲的主人想要找麻烦的话,现在已经找过来了。既然这样,他完全可以将这副铠甲当做神灵的恩赐,献给长光子爵。

    “可孚喇,你在这里守着,这个东西你拿着。”哈普从身后的兽皮袋子中取出四根闪着微光的箭矢,交给可孚喇。这些箭矢是哈普用自己的灵力灌注出来的武器,如果搭配上他自己的木弓,每一击都有相当于三转下全力一击的力量。

    而为了蕴养这四根箭矢,就花去了他整整两年的时间。

    “接下来我会回到部落,找人来帮忙把这身铠甲带回部落里。如果有野兽过来,打得过的你就用箭矢狠狠地射它们。打不过的话,你就藏起来。”

    哈普可以确定,铠甲这种东西对于兽族的吸引力很低。没有凝聚人形体的兽族拥有这么一副铠甲完全等于没用,一个不能吃不能用的铠甲在兽族眼中甚至没有一头羊有吸引力。

    “好的,放心去吧,哈普大叔!”

    可孚喇能够听出哈普语气之中的郑重,他也知道要把这副铠甲运回部落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但是以他的想象力根本没有想到,哈普没有自己把铠甲搬回去的原因,其实很简单——哈普搬不动。准确来说,如果哈普用尽全力的确可以将这副铠甲挪动,但是要想走好几公里的路将铠甲带回部落,他的体力和灵力可没办法支撑这样的消耗。更何况沿途可能发生的战斗也需要体力和灵力。

    就如同哈普的世界之中,最强的就是福索公国的长光子爵一样,在可孚喇的心中最强的人第一就是自己的父亲,第二就是哈普。当自己的父亲死去之后,无所不能的哈普已经成为了可孚喇内心的偶像。

    哈普跟可孚喇相处的时间不算很长,但是也知道这个孩子虽然平时很调皮,但是当真正需要他去做某件事情的时候,可孚喇还是会认真地对待的。否则,可孚喇也没有能力去完成自己的第一次狩猎,部落也不可能将他安排到自己身边让自己来教导他。

    又叮嘱了几句话之后,哈普看着可孚喇将箭矢插到背后的兽皮袋子之后,点点头便快速离开。

    可孚喇警惕地看着周围,目光不时地扫到黑色的铠甲上。不过一会的时间,他的目光就完全被黑色铠甲所吸引了。

    当然,应有的警惕性可孚喇并未落下,周围都是高草的这种地方,耳朵比眼睛更好用。哪怕眼睛已经落在黑色铠甲上挪不开了,他的耳朵仍然注意着周围的一切风吹草动。

    这是可孚喇的父亲,也就是多格斯塔部落的上一位最强的猎人陂陀喇教给可孚喇的东西。

    “这么大的铠甲,也不知道什么人才能穿得下。”

    可孚喇喃喃道,有些好奇地开口。

    因为发育期被莫名延长的缘故,齐征的身高硬生生长到两米四才停下。而从海域之中开始,齐征最开始的翀龟褪壳铠甲就是全身甲,从头顶到脚底全部包裹完的那种。

    之后的魅在制作铠甲的时候,选择的样式也是一样的方式,也因此,整副铠甲的高度甚至将将达到两米五的高度。哪怕一米八的哈普站在这副铠甲旁边,看起来也相当娇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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