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71 几方面微妙的势力】-《明鹿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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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正德朝之后,仍然对西洋与日本进行海禁,原因在于。

    西洋人心怀叵测,难以揣度。

    而日本当时处于战国时代,时局混乱,海盗海商往往混淆夹杂。

    因此到了隆庆朝方才开月港彻底驰禁。

    然而从明代的海贸来看,东南亚、南亚才是海贸收入的大头。

    西洋与日本是否驰禁,在当时并不重要。

    礼部官员对此做法予以肯定,认为“泛海客商及风泊番船”既非救书所招,又非旧例所载,不是朝贡船,不属市舶司的职权范围,应由镇巡及三司官兼管。

    古代的海贸,参与的商民可以分为三种,小商民,中等商民,有官方背景的巨商。

    如果海贸一旦由韦宝掌控,韦宝将成为一个新的种类,巨商之上的巨商,将会提前在封建制度中弄出垄断资本出来。

    因为此前还没有哪一个人的权势达到这种地步,能够垄断华夏这么大的一个经济体的所有海贸的。

    在中国古代农业社会重农抑商的背景下,新产生的巨商也往往会寻求官方背景,他们有的被拒绝并遭到毁灭性的打击。

    比如嘉靖朝的汪直、徐海、麻叶、陈东等人,有的则因为为朝廷做出一定贡献或其他的原因而得到许可,比如郑芝龙。

    但得到官方最高许可是非常困难的,绝大部分的巨商寻求的是与地方官僚势力勾结,官商互利。

    如海瑞的养孙海述祖,其父海中适凭借海瑞侄女婿,历任贵州乡试、兵部副使、湖广巡抚、兵部左侍郎等职的高官梁云龙及其家族的庇护,就成为了海南的海贸巨富。

    到了海述祖一代更上一层楼,富可敌国,据说海述祖曾经将38名上其大船的走私商人杀死在海上,夺取其货物资财,然后谎报说狂风败舟,幸凭擎天柱,遇救得免。

    海述祖是否是走私,实际上颇有争议,海述祖出海一事,时人皆知,或许是得到官方许可并纳税之后的正常出海。

    且海述祖出海的位置,似正是琼州。

    若是如此,则明代后期允许商民合法出海的位置,恐非止漳州月港一处。

    明代的海禁政策,一直为无力买舟出海的小商民留下了足够的生存空间。

    即便是海禁最严格的永乐朝,小商民也可以选择参与官营贸易。

    到了正德朝开放异国与明朝的私人贸易,小商民更是可以在外国船上门交易时,与其进行贸易。

    而这种贸易形式容易管理,在洋人为大清管理海关用火轮船打击走私之前,一直是唐宋元明清各朝贸易收入绝大部分的来源。

    但是中等商民在明朝生活似乎不如在大清。

    明朝限制商民出海,后来隆庆开海,亦不过开月港,每年发放船引88引,后来增加到110引。

    当然,110引船引实际上不少。

    《乾隆十七年(1752年)三月一日阿里衮奏折》写有:粤海一关,内河外海,口岸繁多,商舶番船,货物纷杂……海关税银,全赖洋船出入,历年多寡不一。

    大概每年内地商船出入海口者,约自二十余只至三十余只不等,外夷洋船,约自十余只至二十余只不等。

    这说明那个时候的广州海关每年交税给清廷的船只,在乾隆十七年仅有20艘到30艘之间。

    这对于华夏这么大的国家,这么一点点船只往来的贸易量,可以说等于没有海贸。

    二三十艘船能运来多少东西,和一个县城做贸易都不够。

    影响非常小。

    康熙曾经说过,以苏州船厂每年造船出海贸易多至千余艘,回来者不过十之五六,二十六日,命出海船只不许多带口粮,于海坛截留出南洋船只。

    并渝:海外如西洋等国,千百年后,中国恐受其累。此朕逆料之言。

    即便不限制,出海商民愿意纳税的也是少之又少,绝大部分选择走私。

    这也是为什么重商的宋元仍然收不到多少商税的缘故。

    南宋初期算上摆地摊等人上门,总共收到的也只是是100万两,据说占南宋岁入20%。

    即便考虑到我宋时候银子比较值钱,也是有够磕碜的。

    至于宋为什么岁入经常出现几千万贯、上亿贯之类的奇葩数据,那是纸币本位下通货膨胀闹的。

    据说大元还曾经岁入几十亿贯过。

    而赫德打理大清海关用火轮船抓走私之后,一年能收上2000万两更说明了这点。

    但是比起大清的对于商民出海,除了年限之外不做限制。

    限制年限是因为大清很畏惧汉人在南洋建立势力,深恶痛绝,见到汉人势力扩张就恨得牙痒痒。

    大明这110船引好像还是少了点,之前更是连110船引都没有。

    联系嘉靖朝朱纨严厉打击走私,被浙江福建士绅发动在中枢的势力攻讦,被迫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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