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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现在是请你回去配合调查,而由于你是重大嫌疑人,所以这种请是强制性的。”
“无论你现在是不是有时间,无论你现在是不是有什么其它重要的事情。”
大场悟气得喘粗气,而突然看到公司的律师,于是找律师帮忙。
律师表示,警方有权带他走,两三天之内都是警方的时间,警方可以放他,也可以不放他。
而律师暂时什么都做不了,因为现在是黄金周,各部门都休息,没办法去走流程。
要走流程,得等到下周一,然后排队等批复。
由于积累了一周的工作,至少要到下周二,也许下周三才能拿到文件,督促警方放人。
而如果警方能够拿出充分的证据,警方就可以不放人。
到时候会由临时扣押嫌疑人协助调查,变为短期拘留嫌疑犯。
律师只能申请保释,不过警方可以找个理由不放人。
比如说,怀疑犯人涉及到更多的枪支交易,放犯人出去会造成更多的犯罪,破坏治安,威胁他人的生命。
律师只能先等二十九天,如果警方仍然不主动放人,才可以再次督促警方。
但如果警方拿出更多证据,那就可以继续关着嫌疑犯。
直到警方找到证据,证明嫌疑犯真的不是罪犯,主动放了嫌疑犯。
又或者,警方把嫌疑犯移交给检察官,进入提起诉讼的流程。
大场悟气得牙痛,“如果警方不放过我,我就只能一直被关着?”
律师摊手,“这案子的麻烦,在于涉枪。”
“刀,满大街都是,枪却是管制品。”
“相关的法律没有规定,以枪为凶器的嫌疑犯,与以其它东西为凶器的嫌疑犯,在拘留管理上有什么不同。”
“但实际操作上,只要警方拿枪说事情,关于以枪为凶器的嫌疑犯的放人文件,就不可能批下来。”
“直到警方彻底查清,这把凶器手枪是从什么地方来的,怎么流入犯人手中的。”
“关键是,犯人到底弄了几把枪,这是唯一一把枪,还是有另外不明的枪支。”
“如果警方认为,本案有另外不明的枪支,而又查不清楚,那嫌疑人就很难提前出来。”
“只能等早日被起诉,看看检察官那边的调查怎么说。”
“如果检察官也认为有问题,那就只能等着在裁判廷上辩护了。”
大场悟气得咬牙切齿,“这不公平,我不是凶手,凭什么这么对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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