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咳,”目暮警部问道,“内部犯的话,您有什么意见?要不先调查随身携带的物品,看看有没有勒脖子的东西?” 女律师推了推眼镜,“这就是问题了,凶手明明已经勒住了被害人的脖子,为什么还要给她一刀呢?” “明明从后面袭击,然后可以勒死她,把她放在单间里,让人慢慢发现,混淆案发时间。” “为什么还要把现场搞得这么血淋淋的,生怕别人不知道,这里发生了事件。” 目暮警部目瞪口呆,“故意的?” “要不然呢?因为被害人反抗挣扎,控制不住了,所以杀人?”女律师指出,“看受害人的手指就知道是不是挣扎过了。” 目暮警部蹲在地上仔细观察,看每一根手指的指甲,“确实没有损伤的痕迹,指甲缝里也没有可疑的东西。” 女律师冷笑,“犯人已经呼之欲出。” “谁?” “这个咖啡厅里,谁能把被害人一下勒住,把她勒得连反抗都不可能!” “啊!是他!”目暮警部恍然大悟,“我立刻逮捕他。” 女律师冷哼,“现在还不行,还差关键证据,否则只是想当然的胡说八道。” “呵呵。”目暮警部顿时尴尬了,在这个问题上,昨天差点栽个大跟头。 女律师冷静的分析,“明明能轻松杀死目标,却把事情搞得这么复杂。” “杀了人以后,却不走,坐等人发现事件。” “分明就是故意的,是怕被人怀疑。。 “用刀,可以扩大嫌疑人的范围,搞得是个人都有嫌疑。 “如果是勒死的,那么他是首要嫌疑人,因为体格高大,力气大,可以压制被害人的反抗。” “而换了这里的任何人,在勒住被害人的时候,都不可能有效的压制被害人,让她连反抗都不行。” 目暮警部点头赞同,“确实如此。” 女律师咬牙切齿,“犯案后却不走,是怕警方事后再找他。” “换句话说,他想在这里当一个适逢其会,跟被害人完全没有关系的路人,想做完笔录回家,不想警方登门找他。” “为了留在这里,他宁愿把凶器留在现场。” “理由只会有一个,那就是,虽然没有人知道,他与被害人有关系,但老婆十有八九知道他认识被害人。”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