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9章 屯田制度-《血之孙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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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冬季的延长,以及雪灾等自然灾害的侵扰,原本人口众多的中原地区深受其害。
所以曹操在无奈之下,便决定采纳枣祗、韩浩的建议,在许都招募农民进行屯田,然后推广到治下的各个州郡。
虽然传统作物在眼下已经无法耕种,但古人常用五谷,有些作物还是能够种植的,只是产量无法和水稻、粟米等相提并论,但有总比没有好。
因此,曹操甫一推广屯田制度,便立刻在民间引起了广泛的反响。
屯田制是汉武帝之后,汉朝历代政府为取得军队给养或税粮,利用士兵和无地农民垦种荒地的制度,分为军屯、民屯和商屯三种。
军屯是指设立土地予以不用打仗的军士,要求士兵能自行耕作而生产行军所需的粮食。军屯以五十人为一营,且佃且守,士卒需缴纳分成地租。
军屯又可以细分为两种类型。
一种是现役军人屯田,这是沿袭汉代的做法,随宜开垦,且耕且守。
另一种是士家屯田,用于屯田生产的士家包括从征将士的家属和尚未抽调的后备役兵士。
民屯事务则主要由各郡国典农官主持,大郡国设典农中郎将,小郡设典农校尉。
典农官独立于郡县之外,是专为供应军粮而设的机构。若遇到有重要事项,比如屯田地点的选择,以及处理农民逃亡等,则由屯田官直接向曹操请示办理。
此外,曹操领导下的丞相府也对屯田官起到领导作用。
其中,屯田之民还可以享受到免服兵役和徭役的待遇,这些人被称之为“屯田客”。
商屯则比较容易理解,就是将多余的农田,由官府出面,租赁给商贾进行耕种。以后,商贾只需支付农田的租金,以及应当缴纳的赋税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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