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元丹修士的血(求追读!)-《金丹是恒星,你管这叫修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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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唉。”齐原叹息,“你大师兄我这是在逃命,为了搏一世生机。”

    齐原觉得,自己与悲情人物南宫大仙很像,敢搏一世仙。

    姜灵素无语:“大师兄,说人话。”

    齐原见状,说道:“我不是害怕黑山宗怀疑我杀了楚天熊他们吗?

    万一黑鸡老妖带人兵临峰下,我被堵在这,岂不是死路一条?

    还是躲在外面,风头过了再回来。”

    姜灵素:“……大师兄,你还是赶紧走吧,我怕和你待久了,脑子给丢了。”

    姜灵素一脸嫌弃。

    不过,她想到什么,提醒道:“大师兄一人在外,还是小心些。

    黑山宗的人说不定狗急跳墙,真的寻你麻烦。”

    “英雄所见略同,我也感觉黑山宗狼子野心!”齐原狠狠地赞成。

    姜灵素:“……大师兄,我觉得你要是个哑巴就好了,肯定是一个百年难得一见的美男子。”

    就是开口……跪。

    当然,指的不是齐原声音难听,而是说话内容离谱。

    ……

    “天字号位置还有两个空缺,想调整位置的,抓紧了,只需要一枚灵石!”

    灵舟上,练气境女修士脆声向地子号乘客提醒道。

    这是一艘开往无血城的飞舟。

    无血城,地处大商最北,是一个颇为混乱的城池。

    毕竟,无血城靠近黑山宗治下。

    一般来说,没有太多正派修士愿意去那。

    不过,无血城外产出一种血晶。

    这种血晶,价值不菲,能够供一些修士修炼。

    所以有很多散修,乃至大宗弟子,都会去无血城去采集血晶,提升实力。

    如今,齐原便坐在灵舟之中。

    这个灵舟,乃是筑基法器。

    不过与一般筑基法器不同的是,它的点全部加在了速度上。

    齐原听到“空乘小姐”的话,一阵意动。

    前日摸尸,他穷人乍富,想去天字号“头等舱”坐一坐。

    不过想到,自己是干大事的,得低调,他就掐灭这种想法。

    “道友也是去无血城挖血晶的?看道友气质不凡,应该是大宗弟子吧?”就在这时,旁边的一位美艳妇人向齐原搭讪。

    美艳妇人穿着精致,头发盘成堕马髻,上面斜插着一根桃木簪。

    淡雅青衣长袍,素雅温娴,端庄无比。

    穿着简单,但看得出来,小有身家,是个富婆。

    齐原闻言,不仅感叹,即便用易容术与遮掩道法把自己的脸变了,颜值降低了十分之九,结果还是被人看出了“帅”的本质。

    “我乃一介散修。”齐原现在扮演的角色,就是散修。

    “散修也挺不错,做事情有拼劲。

    我年轻时,也是散修,现在年龄大了,才加入了一个宗门,喜欢安稳点的生活。”美艳妇人感叹。

    “姐姐不正风华正茂吗?”齐原说道。

    正所谓,年少不知姐姐好,错把萝莉当成宝。

    眼前这样的美艳富婆,肯定会有许多曹贼喜欢。

    齐原的大技能有“霸道力量”,但他并未觉醒曹老板的属性。

    “道友可真会说话。”美艳妇人笑得花枝招展,“哪里比得上你们年轻人,身强力壮。”

    她看着齐原挺拔健壮身躯,似乎想到了往昔。

    “道友前往无血城挖掘血晶,可得小心黑山宗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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