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变数-《奥术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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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现在正处于高度警戒中,偷袭的成功率将大幅度降低,若是他足够的冷酷,等到双方分出生死,对方松懈的那瞬间,才是最佳的出手时间。
肖恩显然做不到这一点,这辈子也不想做到这一点,因为那样的话,人就不再是人,而是一个披着人皮的冷血怪物。
肖恩这次虽然出来的比较匆忙,但是携带的装备却一点都不含糊,将最精良的装备携带在身边,从他学会走路就已经开始培养这种习惯,而这种优良的习惯也确实给予了他回馈,让他轻易的度过了好几次突如其来的危险。
肖恩随身携带的有两张弓,一张是中规中矩的安迪斯猎弓,这种仅有三尺长(1米)的复合弓,威力和射程相比起巴士底神射手们的四尺军弓要逊色一筹,工艺没有悬殊差别,尺寸在那里摆着,张力自然后者强于前者。
小巧也有小巧的优点,安迪斯猎弓能够轻易的装入特制箭袋中,无论是在怎样复杂的环境中奔跑翻滚,都不用担心其遗失或者不慎伤损,绝对是狩猎不二选择。
弓小意味着威力弱的同时,也意味着开弓距离短,开弓速度更快,所以有种公认的说法,五十米以上,军弓更强,但是五十米以内,距离越近,猎弓的弓速优势越明显。
肖恩的另一张弓就显的比较奇特了,最明显标志,足够大,比身高五尺半的肖恩还要高出将近一个头,通体用一根狭长的暗铜色狭板制成,中段偏下的位置用丝线密密缠绕着。
这种狭长的大弓在肖恩的前世曾经创造过无比辉煌的战绩,有一个路人皆知的名字——英格兰长弓,很遗憾的是,这个世界既没有英吉利海峡,也没有英格兰岛,自然没有办法再叫英格兰长弓,这样显得太怪异。
原本肖恩还想趁着难得的冠名权,给这种长弓取一个响当当的名字,但是自己着实有点取名无能,最终只能落了一个俗套名字——安迪斯长弓。
至于直接将自己的名字冠上来个肖恩长弓,肖恩只能暗叹自己修炼还不到家,现在还做不出这种厚颜无耻的事情。
猎杀安迪斯巨熊的时候,肖恩从头到尾用的都是这把弓。
这种长弓用的箭自然也是特制的,比安迪斯猎弓的箭足足长了三分之一,粗了两圈不止。
根据木材,这种箭又分为三种,由山杨木、白杨木、接骨木、白桦木、柳木等较轻材质制作的叫飞箭,射程较远。
用白蜡木、角木等重材制作的叫重箭,虽然因自重较大而射程较近,但近距离的穿透力更强,与穿甲弹好有一比。
最后一种自然是肖恩根据自身情况特制的烈焰箭了。
肖恩从来不做飞箭,随身只带一壶重箭和三支烈焰箭,用这种弓用的就是它的超强杀伤力,它的张力在那里,就算是用重箭,那也比安迪斯猎弓的射程远三分之一,在山地这种复杂环境中,足够用了。
一壶二十四支重箭,一个呼吸间便出去了一半,不过杀敌数却只有一,这样的战绩,别说对于射雕手,就算是一名刚刚成年的安迪斯山民来说,也有点寒酸。
事实上,肖恩从一开始就没有将杀敌当做第一目标,他充其量就是一张弓几十支箭,就算是每一箭都能杀一人,也不过是几十人。
对于一个校队来说也不过是十分之一的伤亡,并不会对眼前这场混战起到太大作用,更何况也不可能有这样的杀伤力,三箭能够杀伤一个,就算是他的箭术超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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