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你们能不能?” 萧娆胡搅蛮缠道:“你父今儿要是说一句‘能’,我萧娆立刻把离婚的决定收回来,但是,你们若应了,就得做到,日后,我会帮你们的妻子,你们的儿媳妇介绍‘野汉子’。” “哦,对了,来有你们老娘,到时候,你们老娘若是能你们生个‘好兄弟’,你们可别忘了今日的话,把人家当成亲兄弟对待,分给他家业。” “毕竟,今儿是你们说的,‘家和万事兴’,一切为了孩子吗?” “我说得对不对啊,钱老板?” 她调转枪头,直接问向钱老板。 钱老板:…… 想想老娘、妻子和儿媳妇,不由掩面转头。 不,他不想说,他也不想听,他只想破口大骂,偏偏,却又没有骂的理由。 萧娆这番话,虽然又刺耳又大逆不道,可仔细想想,是有几分道理的。 不说未来和民国时期了,哪怕是前朝的时候,赘婿在一定意义上,也都跟童养媳差不多,就是坐着‘八抬大轿’,拿着‘捧花聘礼’,被‘娶’进家门,给人家女主延续香火的。 更何况是杨志义这种签了卖身契的,若不是眼下民国大总统上任时,废除了奴籍,萧娆想休夫,根本不需要登报纸,直接提脚把他转手卖了,都不犯律法。 古代男子卖妻卖妾,那不有的事吗? 谁说什么了? 杨志义之所以能风光,能被旁人捧成‘杨老爷’,不是因为他真的有身份有地位,而是萧娆愿意捧着他,喜欢着她。 但如今,人家不愿意了啊!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