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顾清二十岁考中进士,补了个刑部的小官,前途远大。 萧、顾两家决定在原身十八岁那年,让两人成亲。 夫君是青梅竹马的表哥,公公婆婆是姨父姨母,自身会带大笔嫁妆,原身的人生,理应是一帆风顺的,然而…… 意外发生在她十七岁的时候,那年,就是个普通平常的下午,她和表姐吕春枫相约去家里铺子试衣服,结果临出门时,吕春枫突然肚子疼,她本想陪伴,但表姐不愿败了她的兴头,就温柔拒绝。 原身自己来了。 因为自家铺子,商户女也不太讲究,她没带丫鬟,只留了车夫在门口,哪晓得刚进试衣间,衣服都没换呢,突地外面闯进个人来。 那人叫王恒,原身的另一个表哥,她姨母的儿子,也曾是她的嫁人考虑对象之一,只是后来,因为王恒太风流,刚成年就收了五个丫鬟,又每每留恋青楼楚馆,所以,他被原身父母给排除了。 原身看见表哥很是惊讶,恼怒斥责他擅闯女子试衣间,让他赶快走,结果,王恒不止不走,还舔着脸凑上来,他喝得醉薰薰的,扑过来猴在原身身上,说些眠花醉柳的胡说,原身特别生气,但那是表哥,也是从小一块长大的人,她气归气,并没有十分防备。 结果,就让王恒给按倒在榻上,原身惊骇万分,大声尖叫,但不晓得为什么?铺子里没有人,她喊了半天,都没人来救她。 眼看王恒都要扒她衣服,原身脑子一热,糊里糊涂地抽出王恒腰间的短剑,直接捅了他。 而且,因为太害怕了,她捅了八、九刀,王恒当然死得不能再死,原身也受惊过度,昏死当场。 等醒来时,她已经在刑部大牢了。 因为是杀人案,性质恶劣,刑部通判开堂审理,原身跪在堂下,又羞又怕,但也把事情说了,谁晓得王恒的随从和商铺的伙计,都一口咬定,她早和王恒有约,是偷情私会,她房间里也有一些王恒所送的物件…… 毕竟,这人曾经是她的未婚夫人选之一,哪怕排除了,也是她表哥,两人自幼相识,的确有来有往。 王恒送过她不少东西。 原身没有扔掉。 刑部通判是个糊涂官儿,查到这些,就觉得原身和王恒有私情,强迫之事情有可原,并且,因为原身捅了王恒八、九刀,下手太狠,哪怕有冒犯的前提,原身也被判刑五年。 原身蹲监狱了。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