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嬴轩有些犹豫要不要收录,毕竟这家伙可是随时会死的。 但一想到现在需要他说真话,还是同意了。 谁知收录完成后,系统竟然还为他单独开辟了一个区域。 上面分类赫然标着三个字,狗腿类:张旺财。 嬴轩撇了撇嘴,这也算是一种独特能力吗? 有些无奈的看向他。 “我再问你一遍,你为何没死?或者说你为什么没有毒发!” 张旺财这才明白了嬴轩的意思。 “有!有!我也被毒虫控制了!我不是主动叛乱的!” 他看到人们听到这都紧盯着他,急忙指着一旁的芦苇解释道。 “芦苇!芦苇根部!” “我是吃了芦苇根部,所以才能活到现在的!” 嬴轩一愣紧盯着他。 “你确定?” 张旺财一看嬴轩有兴趣,一股脑将自己的经历都说了出来。 “我们被选成传信人后,几乎是两边不是人。” “寿春城里的人不拿我们当人看,外边被威胁的流民也随时想杀了我们!” “所以为了活命我们就抱团,每次离开寿春城后,都会聚在一起交换下各自的消息。” “没几次我们就发现了一个规律,只要到了第三天该回寿春城前,我们肚子里会奇痒无比。” “而且只要开始痒,三個时辰内回不到寿春城就必死无疑!” 传信人脸上浮现出恐惧。 “我见过好几个因为提前开始发痒,没能赶回寿春城的,全都被毒虫活生生钻死了,死的太惨了!” 他满眼祈求的看向嬴轩。 “我不想死,所以只能按照他们的要求行事,我真的没做过恶!” 嬴轩皱眉。 “说重点!” 张旺财这才急忙转回话题。 “是!是有一次回寿春城前,我一大早上肚子就开始痒。” “我当时太害怕了知道自己要完了,可寿春城那边没到约定时间过去就是送死!” “绝望的我只能想到吃!想用粮食挤死肚里的虫子。” “我疯狂的吃,吃完粮食就挖芦苇根吃!” “不停的吃,吃的快要撑死,可肚子里还是痒。”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