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我觉得我们应该给他一点支援,让他成为第一个把血爪氏族刷到崇拜的小玩家,这样一来,我们就能优先享受这一波版本红利了。” “好主意啊!走,找喵喵鲨去。” —— “这边走!酋长,从这边能更快的到达你要去的地方。” 霍格一行人很快走只有豺狼人才知道的小路进入了污秽沼泽。 这片对于普通人来说恶臭难忍的泥沼之地对于豺狼人们却显得非常舒适,连它们胯下的土狼和座狼都在烂泥四溅中感觉到了某种“快乐”而开始肆意撒欢起来。 作为狩猎队长的纳什在前方引路,过去一段时间里,它曾数次带着氏族猎手深入沼泽地带,它对这里已经很熟悉了。 不过纳什知道霍格今天要去干什么,因此在行进了一个小时之后休息的间隙,纳什凑过去摇着尾巴小声问道: “酋长,你真的要冒险和那些危险的瘟毒术士接触吗?它们会不会杀了我们?肯波特那个大蠢货对我们可算不上友好。 它把我们叫‘残废贱种’。 我估计从黑暗山脉来的豺狼人都是这种傲慢的态度。” “这不是我想不想的问题,纳什。” 霍格一边吃着风干的鹿肉,一边瞥了一眼自己挂在手腕上的运算宝珠,上面有个明晃晃的任务直接来自于墨菲大人。 那是他无法拒绝的命令。 “我最开始觉得我们的氏族能安稳的留在走私者林地就足以让我满足,然而,纳什,在我意识到墨菲大人与他的勇士们准备进军沼泽的时候我就意识到,或许血爪氏族的未来并不只有躲在林地这一条路。” 霍格很喜欢和纳什讨论这些问题。 不只是因为纳什与它有类似的出身,更因为纳什足够聪明,可以理解霍格的想法。 血爪酋长看着眼前被低矮的大树交织的藤蔓隔断视野的烂泥沼泽,它低声说: “这片沼泽,纳什,我们或许可以拥有它!我们可以在这隐秘的沼泽中建立一个属于血爪豺狼人的‘王国’。 这里更隐秘更富饶。 人类对这里避之不及但我们却能生活在其中,这简直是天赐之地。 走私者林地能容纳的族人太少了,只有拿下污秽沼泽,只有我成为‘沼泽领主’之后,血爪氏族才能发展到更强盛的地步。 而且你也见到那些骷髅军无情攻击我们的场面了。 哪怕它们是被瘟毒术士控制的,但那些本该是我们同胞的家伙却根本不在意我们的死活.” 霍格哼了一声,说: “它们甚至不如墨菲大人的勇士们那般对我们友善,既然如此,为什么我们不趁着它们必然会被击溃的机会,为我们的氏族狠狠捞一笔好处呢?” 纳什听到酋长的野心后有些畏惧。 它虽然聪明,但它并没有霍格的离奇经历也没有一个吸血鬼来为它打开野心之门。 在看到纳什恐惧的低垂尾巴时,霍格眨了眨眼睛,它用爪子拍了拍纳什的肩膀,低声说: “在我带着族人进入沼泽之后,我会把走私者林地留给你,纳什,你可以在那里建立自己的氏族” “不,我不!” 纳什更害怕了,它恐惧的尖叫到: “‘纳什一号’的故事我知道,其他族人只是觉得它运气不好,但我知道它为什么会死,酋长,我对狩猎之主发誓! 我永远不会背叛您!” “哈,别怕。” 霍格满意的点了点头,它站起身将手里的鹿肉干一口吃掉,说: “墨菲大人说得好,恐惧也是一种动力!那就跟上我的脚步吧,不然就会有下一个‘纳什’代替你。 走吧,瘟毒镇就在前方了。 让我们以肯波特大王的残党的名义,去和那些傲慢的瘟毒术士接触一下,就当是提前看一看,我们能从它们那里‘继承’的遗产有多么丰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