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在或者不在-《重生之财气冲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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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静喜欢
沈曼莉轻声朗诵完毕。
赵校长都石化了。这个,不是跟学习有关的吧。这不是一首情诗么!
有语文老师绞尽脑汁,也想不到这首诗来。这没有这首诗啊!
“你知道是哪位诗人写的吗?”一群语文老师,交头接耳。
众多语文老师纷纷摇头。
要知道,这里这些语文老师,这学历都不简单啊,不乏一些名牌大学硕士,还都是语文系的,这还有文学系的。
但是都没有听说过这首诗。
“这是秦风写的?”众多语文老师咋舌。
沈曼莉重重点头。
“写给我的!”沈曼莉补充说,还特别咬重了读音说。
众多语文老师咋舌。这家伙,真不愧是超满分状元,这首诗的意境真不得了。
这真不像一个高中生写出来的东西。太不得了!
天才啊!这数理化,简直是神了。
台下一众学生,尤其女生,都听痴呆了。
这秦风还给沈曼莉写情诗了,多浪漫啊!而且这情诗写的多好啊!
我在,或者不在,情就在那里。多美妙的意境啊。
整个第一附中,都群嗨了。只有少数那么几个人,准确来说,就是何孔鑫,一脸的阴暗。他此刻,内心充满了对秦风的妒忌,赤裸裸的妒忌。
“各位同学,为何我要分享这一首诗呢,因为这是秦风送给我的情诗,是专为我创作的。他说不管天涯海角,不管千山万水,我们的爱,不增不减,就在那里。我说出来,只是想要告诉一个人,就是何孔鑫,你,以后离我远一点。我不想见到你。因为,我身边,只需要有秦风就够了!”沈曼莉脆声说。
这一下,可是如同十万点暴击一般,直接击打在何孔鑫身上。他整个人,直接气的一股气冲上脑门,硬是没能化开,最后活生生的气晕了。
昏过去之前,依稀听到四周有人在嘲讽,“就这货色,还想和秦风争夺女友,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羞愧难当,何孔鑫彻底昏死过去。
沈曼莉却是甜甜一笑。就这家伙,还想恶心秦风,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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