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裤兜里揣着三百块,高明程挑着担子往一家酒店走去。 这家酒店是店老板介绍的,让他别去摆摊子卖,而是直接去酒店卖黄麂。 黄麂是好东西,活着的黄麂,那就更是少见了,一些酒店为了噱头,都愿意花大价钱买去。 高明程一路往酒店走去,为了抄近路,他只要穿过一条小巷子,就可以抵达另外一条街上。 他们这儿是小县城,这会儿像样的酒店没几家,都聚集在县中心的位置,主要是招待县城里做生意的人,以及外地来的客人。 像村子里的村民们,那是一年到头,都不会进酒店吃一顿饭的。 高明程突然停下了脚步。 他看着前面巷子里突然走出来的人,那些人一共七八个,个个穿着蝙蝠衫和喇叭裤,算是紧跟潮流的一批人了。 他们拦在高明程的面前,望着高明程的目光里,带着恶意的笑。 “兄弟,面生啊!你哪個村的?”为首的是一个个子很高的人,他剃了光头,眉眼处有一道刀疤,因此看上去很凶狠。 与之相对的,高明程气质平和,五官端正大气,看上去像是个老实朴素的人。 高明程望着对方,没有说话,但眼底却流露出一丝喜色,他端详着对方的口袋,希望那口袋里的钱能够更多一些。 他放下担子,大步上前。 那群人有股不好的预感,立即聚集在一起,结成气势,大声喝道:“你把钱和黄麂留下,我们就饶了你!” 高明程嘴角勾起,已经挥拳而至。 他不耐烦和人打嘴仗,上辈子遇到这种事情时,他会摆出气势,与之对骂,哪怕输人都不能输阵。 但重来一回,他的武力又远超前世,他就不耐烦和人对骂或者讲道理了。 干就完事! 三秒后,有惨叫响起。一分钟后,有人被踢飞在地。三分钟后,所有人都皮青脸肿的倒在地上了。 高明程的脚踩在光头男的胸口上,低头斜睨着他,他没有开口说话,但那目光像是在说:“服不服?”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