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高仁和小傻子-《重回1986小山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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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明程坐在竹椅上,咕噜咕噜的喝完了一大碗茶水。

    他早上就在高壮家吃了一碗粥,到现在确实也渴了。

    喝完了茶,高明程开门见山的说道:“叔,我弄到了一些猎物,想卖了换几个钱花花,想着叔你喜欢吃,就特意过来问一句。”

    高明程拎着猎物,展示了一下,得意的说道:“还是活的呢。”

    高守旺的目光落在那野鸡野兔身上,几乎没有犹豫,开口就说道:“叔正想吃点野味呢,你这两样东西,叔要了!”

    “飞霞,你去屋里拿秤拿钱来!”高守旺吩咐着他老婆,他老婆也没有二话,利索的去把家里的秤拿来了。

    如今猪肉的价钱在两块五到两块八之间浮动,鱼折半,要一块多,具体价格看大小和品种而定。

    至于这野鸡野兔,在前世时,是受人追捧,价钱比猪肉高,但是这会儿其实不受乡下人喜欢,因为肉没有油水,所以价钱自然也不高,只能卖到两块钱一斤。

    董飞霞把野鸡和野兔放一块儿称,一共只有五斤八两。

    按照一斤两块钱算,高明程赚到了十一块六毛钱。

    高守旺没有还价,高明程也不好多赚,于是笑着说道:“叔,你给十一块钱就行。”

    高守旺也没有假客气,笑着说道:“好,叔正好好久没吃麻辣兔了,今晚叫你婶收拾出来,你也过来陪叔喝两杯!”

    高明程愣了几秒,没想到他把猎物卖给高守旺,结果高守旺还喊他晚上来家里喝酒吃肉。

    但高守旺之所以对他这般客气,也是有原因的。

    半年前,高守旺到县城买东西时,或许是露了富,被人给盯上了,在回村的路上,被一伙人围住打了一顿,还要抢走他的东西和钱。

    那会儿高明程和几个朋友刚好路过遇到了,看到被打的是自家村里的人,当场就带人冲了过去,不但救了高守旺,还抢回了那些人抢走的东西和钱。

    对此,高守旺很是感激他。

    虽如此,但上辈子时,他和高守旺没有多少交情,主要是对于他来说,打架算是家常便饭,为了义气打架,更是数不胜数。

    所以事情过去后,他也没有记在心里。

    之后他掺和了盗墓,又南下闯荡,自然和高守旺没什么交情来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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