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好几个知青当面向舒安歌表达了羡慕之情,宋小玲酸溜溜的刺了她几句,随后黯然了好几天。 宋小玲是个心高气傲的,怎么甘心留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大农村。 有知青向她献殷勤,但在宋小玲眼中,这些人都是小地方的,也就比泥腿子稍微好点儿。 她要嫁人,要么嫁青年干部,要么就嫁大学生。 一想到柳美珍就要回繁华的海市了,宋小玲心里就像被辣椒油浇过一样火辣辣的。 非农忙时节,大队上的分的活都很零碎。虽然舒安歌板上钉钉要回城了,但在回城之前,她还是要听从分配的。 舒安歌正在经济作物田头拔草,不远处突然传来骚动。 “那是谁,长的可真俊。” “当兵的吧,走路姿势那么挺拔,看皮带是军用的,脚下还穿着解放鞋呢。” 这个年代的人,眼光都毒得很,看人专看细节处,任凭你千变万化,也要一眼看出你的阶层来。 舒安歌抹了把汗,抬头朝众人悄声议论的方向望去,一个身材高大挺拔,穿着浅蓝呢子上衣、黑色长裤的少年,背着大帆布包走在乡间小路上。 他背的包看起来很沉很重,但他走的很稳,没一点儿弯腰驼背的样子。 等人走近了,舒安歌看着他俊秀如玉的脸庞,利剑似的眉目,寒星一样的眼睛,瞬间认同了先前人的议论。 他模样很俊,长着这个时代人最喜爱的国字脸,留着小平头,但看着一点儿也不土气。 “你好,同志,请问这是石水村么?牛棚怎么走,我找蔡爱国。” 兴许是舒安歌看起来格外和气,陌生青年在她面前停住了脚步。 “本次任务攻略目标出现,起始好感度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