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快回林子里!”陈剑秋以最快的速度向树林跑去。 又是一声枪响,他一个纵越向前,再接了一个翻滚,滚进了林子里。 陈剑秋爬了起来,摸了摸身体上下,发现自己幸运地没有中弹,才背靠着树干向外观察。 其他的三个人也进了林子。 “是夏普思1874,大五零口径,她这是想要你粉身碎骨啊。”亚当背靠着树干,意味深长地说道,“这娘们太记仇了。” 他光是凭着枪声就判断出了枪的型号,当然他在说谁陈剑秋也明白。 女人真是惹不起,不就是撕了她一角裙子么。 “在那边!”飞鸟指着俯冲而下的玉米,它正在向下面的目标发起攻击。 “遭了,这傻鸟没死过。” 陈剑秋暗叫一声不好,玉米现在是他的一号侦察兵,要是这么死在这女人手上,那真的太可惜了。 果然,那個女人的枪响了,不过这次是应该是手枪。 开枪的时候玉米已经降到离地面很近,从陈剑秋的角度看不见它的踪影。 别出事!别出事! 陈剑秋默默念叨着,他没有听见玉米的哀鸣,希望这傻鸟没有被一枪毙命。 一个人影突然从远处的灌木从中跑了出来,出现在他们的视野中,她迅速地向着远处移动着。这个人披着一件不知是什么编织成的浅色斗篷,和周围的环境浑然一体;可一跑动,陈剑秋还是能从斗篷的间隙中隐约看见一抹红色。 女人一声口哨,一匹白马从远处的林中跑了过来,女人上马逃跑。 马在奔跑,玉米也从灌木中跃到了半空中,不过身上羽毛好像少了一小块,应该是受了点伤。 这傻鸟好像不依不饶,打算继续向女人的方向追去。 陈剑秋松了一口气,他吹了一声口哨, 玉米不甘心地飞了回来,一路上歪歪斜斜,差点没落稳。 陈剑秋拿过步枪,举起来冲着白马的方向比划了一下。 “射程和精度不够,别浪费子弹了。”亚当说出了自己的判断。 “看来这女人是吃定我们了。”陈剑秋放下了枪,目送那匹白马远去。 从他们的地方到“红衣”的藏身之处有800码,陈剑秋带着其他几个人走了过去,这是一片以鼠尾草为主的灌木丛,地上明显有一片被踩的痕迹,从那里往外,留下了一道血迹。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