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我练的是枪-《流民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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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天晚上,李家村真的是比过年还热闹,村里空地上摆了七张八仙桌,全村人齐聚开怀畅饮。一个已经流放至此十几年的老村民感叹道:多少年李家村没有这样热闹过喽。以往倭寇来了,跑得快的躲山上,跑得慢的就被倭寇一刀砍死,没想到这次倒把倭寇全杀死了。

    本来也是,往年就算过年的时候也没有吃得这么好,鸡鸭鱼肉全有,酒也管够,所以个个喝得东倒西歪就不足为奇了。

    夜深人静的时候,文第圃发现陶严居然又去了远处那礁石。他心中暗想:陶严双臂和腰间都有刀伤,这上了金创药不能沾水再三给他叮嘱过。他不会是喝醉了忘了吧?

    所以文第圃也起床又悄悄吊在他后面。

    陶严当然不会连伤口不能沾水这个常识都忘掉,他甚至还知道如果有伤口潜到水底,因为水压的存在,伤口流血会更严重,而且水里的血腥味会被很远地方的鲨鱼闻到,所以他压根没打算下水潜到海底。

    不过今天是月圆之夜有天文大潮,以前可以从海边沙滩直接走过去爬上礁石,这会从岸边到礁石十来米宽的沙滩已经被海水淹没。所以陶严是挽着裤脚趟过海水走到那块礁石上面去的,高潮位时的海水已经到了他的大腿那里。

    陶严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看一眼圆月,就能想到什么天文大潮高潮位之类的,自己也是一头雾水。

    今天他明明受伤还要到礁石这里来静思冥想,因为脑子里面有一个问题挥之不去。如果说跟南霸天的人打架,他可以认为自己是学过了现代的散打或者自由搏击,对上这些传统武术大占上风还可以理解的话,今天自己能极快地徒手杀死四个倭寇,这可不是散打或者自由搏击能做到的。而且他出手的力度和准确性,事后想来自己都感到很吃惊。难道自己是一个杀手?因为厌倦了这种生活才去当流浪歌手的?

    当然这是陶严下意识的按照电影桥段设想的,否则无论如何都不能解释自己为什么能瞬间徒手杀人。而且经过这么多天在海底的静思冥想,陶严想起了自己唱过的很多歌,也想起自己当过不止一年的流浪歌手,那自己应该不是军人或者警察。可自己为什么要当杀手呢?谁训练出来的自己?自己到底经历过些什么?

    陶严坐在礁石上闭目沉思,就在这时候,身后突然响起文第圃的声音:陶严,你到底叫什么名字?

    陶严微微有些吃惊。因为他没有听到一丝动静,文第圃怎么来到他身后的?等他扭头回去一看更吃惊了,因为他发现站在身后的文第圃全身干爽,连脚上的布鞋都没有一点打湿水的痕迹。可陶严是挽着裤脚过来,裤子还被打湿了,这文大叔是怎么过来的?难道跳过来的?这十几米远是说跳就可以跳过来的?何况还不发出一点声音。

    文第圃的眼睛异常明亮:我知道你不叫陶严,倒是与你有牵连的一桩江阴倭寇登岸杀人中的一个女子叫陶燕。

    陶严沉默了一会后说道:我自己也不知道。我每天半夜来这里,在水下就是想回忆起来。

    然后把自己在长江中被陶严陶小丫姐妹所救,第二天遇上倭寇来袭,倭寇杀死陶燕和她爹娘,江阴衙门认定他是倭寇奸细的经过原原本本讲给文第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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