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新的一年,春雨过后,万物复苏,前两年年景不错,很多动物都迎来种族的繁荣昌盛,变得活跃起来。 近来,罗伯特这小子变得尤为活泼好动。 他这人从小身体就不好,不是当骑士的料,所以卡温迪男爵给他聘请了一位在皇都宫廷当过学士的家教过来,想走文教的路子。 如果成了一名学士,虽然比不上领主、骑士,但在这个世界上,也能混得不错。 谁知罗伯特长大后根本静不下心来学那些枯燥的知识,他喜欢骑马去农田里看那些耕作的农夫,喜欢去河边抓抓猎物,喜欢去镇上关顾那些红灯下无助的妇女.... 也喜欢看看那些可爱的农夫少女,自由散发荷尔蒙气息,尤其是艾琳娜。 这两年,看看越来越标致水嫩的艾琳娜,那小嘴,那脸蛋,那高高鼓起的......心直发痒。 那该死的史克朗也是,每次想趁着他外出,好亲近艾琳娜的时候,这小子总是会把那可人儿藏起来,害的他每次都找不到,很郁闷。 听说最近译码鞋想怂恿托马斯收艾琳娜做情人,父亲卡温迪还没有反对,罗伯特就慌得一批,不允许,绝不允许,艾琳娜一定是我的。 不就是因为托马斯是个勇猛善战的骑士吗,还说什么做学士也能有出息,都是狗屁,还是得表现一番,做出成绩,证明自己不会比托马斯差才行。 前几天,克里木骑士报告了一件事情。 在他的骑士领出现了一群凶残的野狼,大概有四十多头,咬死了十几头牲畜和几个前往驱赶的农夫,搞得这个村庄的领民只能举家搬迁。 报告打上来,卡温迪男爵准备派兵清剿狼群,兵力为200名健壮农夫和包括克里木在内的三名骑士。 统帅原定为托马斯,但他刚好要去南边的加利亚男爵家提亲,迎娶格兰领的小公主,短时间内回不来,所以卡温迪准备带伤出征。 罗伯特觉得,他表现的机会来了。 “爸爸,这次让我带队去打野狼吧”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