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光头佬的故事-《参加前女友婚礼的我竟然爆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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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皓并没有在‘谢谢老板’这句话当中迷失自己。

    本着资本家的态度。

    该给的给。

    不该给的就不给。

    他的人情味也是根据员工的表现来衡量的。

    可不会同情心泛滥。

    在高达线上店这边呆了会儿,林皓则是开车来到了附近的一家漫画店。

    前两天在影视城做群演的时候,中途就收到了赵婧发过来的短信,说是她的漫画已经出版了。

    当时他还关心的问了问销量。

    只是对方调皮的让他猜,没细说。

    但从赵婧的语气上能听出来,貌似还不错的样子。

    对于自己这位新徒弟的漫画,当师傅的肯定是要支持一下。

    “请问,有没有《苟在江湖》这本漫画?”

    进店后,林皓朝着一名店员询问。

    提起《苟在江湖》这个漫画名,还是他帮赵婧取的。

    按照对方原本的想法,本来想取名《我藏在江湖》的,他感觉不够吸引读者,便玩了点脑洞。

    即便在不看内容的情况下,这个名字也挺具备吸引力的,算是勾搭一下漫画迷。

    “有的,您稍等。”

    店员点点头,接着便拿了一本漫画过来。

    林皓看了看作者的位置,的确是赵婧两个字没有错。

    痛快的付完账。

    他便带着漫画来到了公司里。

    坐在办公室里简单的翻看了一阵,内容跟之前给他看的差不多,依旧是往搞笑类发展。

    讲述的是初入江湖的少年誓要做名大侠,奈何实力不够,苟在各个大佬背后猥琐发育的故事。

    穿插的梗不少,挺有趣味。

    只是看到她的这部新作品。

    林皓脑子里面却是也有一个跟其有些相反的故事题材。

    比起实力不够猥琐发育。

    暴力输出流所带来的爽点怕是也不遑多让啊。

    那么

    某个光头佬的故事是不是能够搞一下?

    嗯.

    他觉得很有这个必要!

    毕竟只要创作的路不停歇。

    那么钱这方面就会源源不断流入他的口袋。

    只是林皓这次不打算以漫画的形式发行作品了。

    他想直接进行作品动漫化,以影视的形式来让观众欣赏。

    因为比起漫画所带来的快感,具备视听结合的动漫显然要更胜一筹,也省去了看文字的时间。

    况且之前那么做是因为没钱。

    现在有钱了,想法也就多了。

    但随之相伴的,他会变得多少忙一些。

    不过眼下还算是能够接受,杨霄霖和莫晓雨这两个人因为专辑的关系目前根本闲不住。

    单琪呢,虽然没有商演这类的活动吧,不过榆桐硬是给她接了一个综艺节目常驻嘉宾的工作。

    之前沈莉跟他提起过,好像叫做《欢乐对对碰》,一档关于素人的游戏类节目。

    钱么。

    挣得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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