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四章 沈家家谱-《穿书团宠三岁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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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了一圈在场的小朋友,乐宝惊奇地发现沈知行在他们之间辈份还算大的。
比如那个坐在婴儿车里面的小可爱,如果他会说话的话,还得叫沈知行一声叔叔。
明明两个人的年纪差不到几岁,辈分就差了这么一大截。
一切都因沈知行是个意外。
怪不得沈知行身边总是没什么朋友,他也不喜欢跟同龄人交往,原来他自己身边就没有什么低龄的亲戚朋友或者小伙伴。
不管是沈家还是简家,两家的孩子大部分都十几岁了,甚至已经成年。
沈知行当年的到来对简毓晚来说就是个意外,当时大儿子沈书行都十几岁了,正值青春期的时候。
简毓晚还曾经担心过,如果生下二宝会不会给正在青春期沈书行造成刺激,毕竟他都什么大了,妈妈才给他生个弟弟。
谁知沈书行的反应压根和简毓晚想象中的不同,他用认真的态度平淡的语气告诉了简毓晚几句话:“我不会排斥家里有弟弟或者妹妹的到来。”
“但我想跟你说,如果你考虑生下这个孩子,你是在自己考虑清楚,并且想要的情况下才生的他。”
就因为这么一句话,把简毓晚给感动的不行。
彼时沈家老爷子还在世,但已是弥留之际。
当时的情况复杂,沈慎和和兄长沈谨之间关系一度十分紧绷。
那时二胎的突然到来,对夫妻两人来说压力也不小。
简毓晚十分之担心自己没有多余的精力来照顾这第二个宝宝,在犹豫着要生还是不生时,儿子的一句话让她决心留下孩子。
她为大儿子的理性地成熟所感动,觉得自己拥有这么一个懂事的孩子,简直是天底下最幸福的母亲了。
谁知道生了老二后才知道,什么叫做过熟过头了。
沈知行从小就与众不同,别的孩子要花半个小时才能学会的事情,他十分钟就能学会了,并且这种优势在他成长的过程中不断地变得明显化。
并且沈知行一些行为方面跟其他的小朋友也不太一样,比如说他从从小就不怎么喜欢跟同龄的孩子在一起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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