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边沁的启示录-《大不列颠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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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算是站在功利主义的立场,这也不是一道简单的选一或者选五的数学题。

    你应该读过我的书,我在书中表述人的快乐与痛苦时,标注了它的四个来源与约束力,即自然约束力、政治约束力、道德约束力与宗教约束力。

    只有从政治约束力的角度考虑问题,才会得出五大于一的结论,从而选择压死一个人而不是五个人。

    但是杀人这种事,不管是从自然、道德还是宗教的角度来看,一个和五个其实都一样,杀了人就是杀了人,并没有什么区别。

    当公众知道有人被迫在杀一人和杀五人之间选择时,他们并不会因为那人选择杀一人而感到快乐,也不会因为那人没有扳动开关结果导致五人被火车压死而更悲伤。

    杀掉五人和杀掉一人带给公众的痛苦其实是一样的。

    那些把它理解成简单数学题的人,都是故意在把此类社会问题的水搅浑,以使其感觉看上去更深。

    与其纠结于开火车压人这种问题,不如考虑为什么会有人被捆绑着放在轨道上。

    并在从立法角度进行修正,尽可能减少甚至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

    亚瑟,你知道什么是功利主义吗?这就是功利主义,致力于解决问题,才是功利主义。

    这是一门实用哲学,功利主义力争能为立法者提供指导标准的理论体系,我已经厌倦了那些喋喋不休的争论,我只想解决问题。”

    亚瑟听到这里,似乎渐渐有些明白了。

    “所以说,功利主义是针对立法者提出的要求?”

    边沁点头道:“当然。你还记得功利主义者的四项立法原则吗?”

    作为一名伦敦大学毕业生,亚瑟当然记得边沁著作中的重要论述。

    他开口道:“第一,以犯罪行为造成的后果为依据,决定最终的判罚标准。

    第二,判断后果好坏的标准是所有相关者的快乐和痛苦的变化,也就是犯罪行为导致的每个个体的感受变化作为道德判断的基础。

    第三,同等考虑所有相关者的快乐和痛苦,此标准不因亲疏远近产生变化,也不因权力、地位、财富等客观条件而改变,每个相关者都应按照同一标准考虑。

    第四,成文立法应追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幸福来自于自然、政治、道德、宗教四个方面。”

    边沁笑着拍了拍亚瑟的肩膀:“小伙子,普通人可以分不清立法和伦理的区别。但你是一名执法者,你必须得分辨清楚。

    立法与伦理两者虽然都是以幸福为目的,但不是所有违反伦理的事情都应当受到惩罚。

    所有的惩罚本身都是恶,如果它应当被允许使用,那只能是因为它有可能排除更大的恶。

    在惩罚时,应尽可能达到四种目的。

    第一原则是无罪,即立法的目的是为了尽可能防止任何罪过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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