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版权共有,盈利分成得有!”张盛说道,“不只是第一季,而是每一季。哪怕你们将版权卖到国外去,我也得有钱分。” 版权共有,那就意味着张盛不能抛开吴虹等人,再与其团队合作。 至于盈利分成? 分多少,自然也是有得谈。 “版权卖国外?你还真敢说。”吴虹说道,“盈利分成,你要多少?” 她显然也松口了。 哪怕她不相信这节目会把版权卖到国外。 “两成!”张盛一笑,说道。 “不可能!”吴虹直接拒绝道,“你出个策划就要两成,狮子大口都没你这样的!” “看来吴导对这个节目盈利也是信心十足啊!”张盛说道,“那你愿意给多少?” 两成? 张盛的确是漫天要价。 前世,《我是歌手》的盈利可是很恐怖的,两成绝对是一笔极为可观的数字。 而且这还不是一次性的。 一个策划而已。 若非这个世界对版权的保护力度很高。 张盛可以肯定,对方完全可以拿了你的策划,然后把你一脚踹开。 版权保护力度但凡低一些,对方也可以借鉴创意,然后自己“成名歌手同台竞技”的节目。 版权力度保护若不够,张盛即便了解吴虹的为人,以及脾气秉性,恐怕也不会贸然拿着这节目策划上门。 这种事儿,谁若寄托对方人品,那就是傻子。 张盛漫天要价,吴虹就地还钱。 两人你来我为,最终达成一致。 “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 吴虹在麒麟影视很特殊,也算是公司高层,她的权限可不小。 她要做这节目,如何谈,她自己就可以做主,也根本没什么阻碍。 “节目细节的一些讨论,以及歌手选择什么的,到时候还需你参与。”吴虹说道,“不过,这事儿到也不急。” 张盛的策划其实很详尽。 但吴虹很清楚,张盛藏了不少东西。 刚才一番讨价还价,虽然掏出了一些东西,但绝对没掏完。 “没问题!” 张盛很干脆的答应了。 他自然也希望这节目成功。 何况,这事儿对他来说,也未必没好处。 参与一个节目的筹备,本身都是一种积累。 毕竟歌手只是过度。 等以后做大做强,拿前世那些歌曲培养几个天王天后,让他们成为自己挣钱的工具人,岂不是更香? 何必如此亲力亲为呢。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