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章,建房-《洪荒:抱错大腿怎么办?》
“为何?”大佬有些不解,先天灵宝足矣令人争抢丧命,玉眉却毫不在意。
玉眉给大佬解释:“我是花木化形,也是先生灵智在化形,如果有人在我生了灵智,还没化形的时候想要炼制我为法宝,我也是不愿的。”
玉眉在二十一世纪长大,有对生命的敬畏,对于同类,从不将弱小视为蝼蚁。在玉眉看来,草木化形和法宝化形无甚区别,只要开了灵智就是同类。对于没有灵智的飞禽走兽,玉眉可以吃了它们,这是自然规律,因为它们也是互相为食。而已经开了灵智的人,玉眉就会有一种负罪感,就像现代的人杀人和杀家禽的区别一样。
“它生来便是法宝,你是生灵,与它怎能一样。”
玉眉忘了,他是未来的圣人,圣人之下,皆为蝼蚁。可能在他眼里,自己也是蝼蚁,只是因为这段时间结伴同游,才算是与其他生灵有些许不同。若不然,可能还不如这先天灵宝的心镜。
“可它现在已经生了灵智,他不愿我便不忍心强迫。若是你想要,就收服了它吧,想必他也不敢反抗。”玉眉声音闷闷的,有些不开心。
大佬不知玉眉为何闷闷不乐,也没有深究,直接就挥手收了心镜。
“这岛上灵气充裕,可见你虽跟脚平平,但气运深厚。”大佬想了想,还是说了句他认为玉眉听了会开心的话。
“以后,我就在这修炼,有这么好的道场,洪荒也能数得上前十了。”确实,得到这么好的道场,玉眉还有什么不高兴的呢!
洪荒中最好的道场就那么几个,以后有着鼎鼎大名的金鳌岛、女娲宫,都是因为其主人而名扬洪荒,而蓬莱岛可是和不周山、昆仑山一样是盘古血肉所化。别人都是道场因主人而聚灵气,镇压气运,只有玉眉,是借了道场的光的。
“我还没有住所呢,总不能有了这么好的道场还住山洞吧!小哥哥,你帮我立一所宫殿好不好?”玉眉这算不算撒娇让他送自己房子?可这是自己的底盘啊,只是让他施个法而已,应该不算吧!
这对大佬来说易如反掌,甚至连犹豫都没有,直接问道:“你想要什么样的?”
玉眉善画,直接在地上画出自己想要的宫殿。玉眉有自知之明,以后也不打算收徒,那这蓬莱岛以后只有自己居住,最多也就有个……他,不用建造多大的宫殿。以前在现代的时候,自己就喜欢农村篱笆院的房子,但又觉得破旧。现在有法力,篱笆和仙气可以共存。
“我想要在房子外面围上一圈……木栏,要很好看的那种,仙气飘飘的!”玉眉沉浸在对房子的幻想中
大佬看着幼稚的玉眉,嘴角勾起一丝弧度。轻轻挥袖,玉眉就看到了眼前空地上出现了自己想象中的房子。只不过,比起自己想得,过于恢宏大气了一些。不过想到大佬的身份也就理解了,他哪见过自己说的那种高配版篱笆院啊,不给自己复制一个昆仑山道宫就不错了。